信丰县金吉化工1.5万ta氨基模塑料扩建项目第一次公示
信丰县金吉化工有限公司1.5万t/a氨基模塑料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信丰县金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氨基模塑料产品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氨基模塑料扩建项目(2)项目类型:新建(3)项目地点:江西省信丰县工业园工业大道37号(4)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9.65亩,拟建设1.5万t/a氨基模塑料产品生产线。(5)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装置,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等辅助设施,给排水、供电等配套工程。(6)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268.69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二)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信丰县金吉化工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总 电话:137 0706 7213(三)评价机构环评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2号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731-8507 8042(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开展环评工作,并针对建设项目特点确定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1.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初步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内容-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和批准,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整个环评过程。2.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分析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因素,调查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质量,分析预测评价工程建设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提出环评结论等。(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将在项目所在地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环评报告书主要内容,并征求公众意见。如果您对本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⑴目前本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⑵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⑶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⑷其它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传真、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信丰县金吉化工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回帖是种美德。 感谢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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