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新街华翠园住宅楼(自编51、52号)、住宅楼(自编50号)及D区地下室规划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花都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委托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花都区新街华翠园住宅楼(自编51、52号)、住宅楼(自编50号)及D区地下室规划调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本项目工程原规划住宅楼(自编51、52号)各有一栋住宅楼,规划调整后,住宅楼(自编51、52号)各有2栋住宅楼,分别为住宅楼自编51号-1、51号-2以及住宅楼自编52号-1和52号-2;由原规划住宅楼(自编52号)为地上27层调整为地上26层;同时把各栋楼1-5层设为商业区,餐饮面积分布于各楼层的部分商铺,并把D区地下室由原规划含585泊位调整为含有570泊位,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以及其他各建筑物的建筑面积都有稍微的改变,其中面积变化较大的有总建筑面积减少了4235.46m2。在这次调整规划中,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工艺流程等内容没有改变。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花都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工业大道18号联系人:钟光桓联系方式:13711088223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4号2栋406房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731-83615720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3)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4)公众关心的其它相关环境问题。公众可以采取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广州市花都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2月22日很久之前的房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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