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我们最容易烦的错误有以下几种:
1)工程分析不明确
2)环境现状不清楚
3)标准引用错误
4)评价因子筛选错误
5)预测和评价方法不对
6)评价内容不全面豁达不到相关要求
7)环保措施不合理或不可行
8)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
以上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有明确说明,出现其中之一,则对评价单位给予相应程度的处罚。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会出现以上一种或几种失误,出现以上前七条的原因可能是资料不全,可能是对标准的学习不到位,也可能是自身的业务水平还不够等等;出现第八条的原因是前面七条导致的,但也有可能是出于外在的压力,从而得到不明确的结论,比如政府性的项目。
一般来说,在环评文件的编制过程中,通过自审和内审,以上出现的很多问题可以得到有效解决,对由于外在压力导致的一些问题,只能在审查会上通过相关部门的协商来解决。但是不管怎样,环评工作中自审很重要,只有在不断的自审过程中,才能发现自身的不足,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提高环评文件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