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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环评公示

已有 242 次阅读2014-3-21 16:57

香槟小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香槟小镇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万峰路北侧、万合和路西侧

行业类别:房屋建筑业[E4700]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6.5706公顷,总建筑面积为15596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123082,商业建筑面积14900平方米。本项目不设置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根据《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2月1日实施)及《大庆市城市居民居住区环境管理办法》(大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2006年422日)中相关规定入驻商服根据分类管理名录中的要求进行环境环评。

总投资:6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庆市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玉东

联系电话:15657686777

通讯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孵化器1-1208

 三、环评单位名称: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樊温参

联系电话:010-58561690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英园1号楼0415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了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在环评工作期间对项目进行污染源类比分析,资料调研、模式计算、环保措施论证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分析预测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根据建设项目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提出控制污染的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相关人员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二、三条。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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