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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芳州置业有限公司
御景东方西区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日照芳州置业有限公司御景东方西区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御景东方西区开发项目
项目概况:御景东方西区开发项目是日照芳州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于日照市海曲东路以北、烟台路以东。预计总投资为45000万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为397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7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74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356平方米。项目主要建筑内容包括住宅楼3座(31F)、办公楼1座(25F)以及沿街商业裙楼1座(3F,局部2F)以及地下车库和地下储藏室等。建筑密度26.5%,容积率为2.20,绿地率为40.0%。
项目周围概况:拟建项目选址位于日照市海曲东路以北、烟台路以东。项目北邻岚山路,东侧为御景东方小区,南邻海曲东路,西靠烟台路。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日照芳州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高明君 联系人:苗文超 联系电话:136163382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1层室
联系人:庞工 联系电话:025-85281757-8032
电子邮箱:pangrongrong1@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通过现场勘查,了解拟建工程周围环境状况并收集相关工程及环境资料,根据技术要求,完成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进行项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工序辨识和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项目工程分析为基础,以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和公众参与专题评价为评价重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对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六)公示说明
可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发短信、发电子邮件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本公告自公布十日内有效。
二O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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