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碳交易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碳交易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在6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CO2)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为计算单位,所以通称为“碳交易”。 碳排放权交易”是“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衍生出的一种交易体系,其核心旨在将排碳权作为一种稀缺的生产要素进行交易,提高排碳成本,从而达到碳减排的目的。
相关政策、文件、标准、环评技术导则:
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以2021年为分水岭,分为两个阶段:
2011年~2021年为试点阶段;
2021年为推行阶段,生态环境部先后颁发施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奠定了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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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碳排放
碳排放是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一个总称或简称。温室气体中最主要的气体是二氧化碳,因此用碳(Carbon)一词作为代表。
相关政策、文件、标准、环评技术导则: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条 国家倡导低碳、环保出行,根据城市规划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国家采取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措施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限制高油耗、高排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发展,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条件具备的地区,提前执行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阶段排放限值,并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并改善城市交通管理,优化道路设置,保障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连续、畅通。
(2)《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文件,于2021年10月24日正式发布,意见主要提出五方面主要目标。
(3)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4)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在环评工作中,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探索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
(5)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加快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领域协同推进碳减排工作方案》落地,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组织部分省份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107/t20210727_851553.html
三、降碳
降碳就是要进一步降低碳排放,以实现减排、降低碳密集生产和消费为目标,同时也必须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减少森林退化、寻求低排放和清洁能源的发展。
相关政策、文件、标准、环评技术导则:
(1)2021年2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提供了顶层设计。
(2)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提出了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总体要求,部署了工业、农业和其他领域推动清洁生产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明确了清洁生产科技创新、产业培育、模式创新、组织保障等重大措施,是“十四五”我国推行清洁生产、部署相关工作、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引。
(3)《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现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5)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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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减排的途径与措施
企业做出碳中和承诺的首要意义在于降低对环境和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在碳中和计划中,碳减排应优先于碳抵消,金融机构应首先着力降低自身的碳排放。金融行业碳排放主要来源于外购电力和办公材料产生的间接排放,因此减排措施可以概括为节能降耗和使用绿色能源。我们分别针对温室气体范围一、二、三的排放,介绍具代表性的减排措施和实践案例,旨在为金融机构开展减排行动提供参考。
范围一减排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进行能源转型,将产生直接排放的设备装置更换为零碳或低碳设备,例如将燃油车辆更换为混合动力车或新能源汽车;二是减少用能活动,通过降低这些装置的使用频率来节能减排,例如鼓励员工以自行车、搭乘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的方式减少公务燃油车的使用。
范围二减排的主要路径是节能和使用绿色能源。范围二的排放源主要是外购电力。现代办公中,金融机构的耗电设备主要包括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电脑设备、以及复印机、饮水机等其他设备。减少或替代高碳电能使用的主要途径包括四个方面:
•节约用能:可通过倡导随手关灯、室温适宜时不使用空调、调低电脑屏幕亮度等绿色办公的方式,减少非必要能耗,杜绝浪费。
•提升能效:实现能源效率提升的主要途径是设施的节能改造。在硬件方面,可将高能耗设备替换为节能装置;在软件方面,可引入智能化控制系统以实现能效的自动化管理。高效使用办公空间、减少建筑面积占用也能令金融机构的能效提升事半功倍。
•使用绿色能源:在建筑物内充分利用太阳能(光伏屋顶、光伏幕墙)、及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替代外购火电、自建自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向发电企业直接采购绿色电力,均是减少范围二排放的有利举措。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由于金融机构主要的碳排放都源自办公场所的建筑物排放, 发展绿色建筑是金融机构节能减排的综合性解决方案,具体包括对既有建筑的低碳改造以及将新建筑建设为低碳建筑。此举不仅能提升建筑本身的经济价值、降低金融机构的气候变化转型风险、提高金融机构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品牌形象,还能在全社会起到示范作用,助力绿色建筑行业的发展。
范围三减排主要是针对碳核算与报告选择的排放源,制定对应的减排措施,减少产生范围三排放的相关活动和物料使用。例如金融机构可通过推行无纸化办公来减少废纸处理产生的排放,以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替代员工出差来减少商务旅行产生的碳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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