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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及《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环办函〔2006〕394号)两份文件中均提到改扩建项目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
目前有些企业的环保意识较强,采用了较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其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当这些企业要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或扩建时,“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较难以实现,我认为这种要求不尽合理的。因为同一个项目放在已投产企业中属于扩建性质,放在一个新成立的企业则是新建,在采取环保措施后均能满足“一控双达标”的前提下,二者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影响是一致的,国家凭什么允许新企业新建项目,而不允许老企业扩建或技改项目?
有学者认为:增产减污早期是对当时许多建设项目未实现达标排放,通过扩建工程和建设治理设施,实现增产减污的,所以成了一个很重要的环保要求。现在形势变了,许多已经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扩建,被一些不理解此政策的背景的专家,也提出增产减污的要求。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果通过原料改进、治理设施改造,能够实现增产减污的,就努力实现,如果不能,就不要提这个政策,让管理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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