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瑞丰精米厂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说明 光山县瑞丰精米厂建设项目,位于信阳市光山县宴河乡晏河街,占地面积3588m2,建筑面积1744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 1540m2,办公区建筑面积为204m2,购置年产4万吨大米生产设备及安装环保设施设备等,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等设施。 项目主要生产产品为大米。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去石机、磁选机、振动清理筛、脱壳机等。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要求,光山县瑞丰精米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监测报告进行20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公开内容pdf 版上传的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监测报告申请内容一致,无删节。且公开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文件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徐光兵
联系电话:139491816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