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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总部办公大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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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320 发表于 2010-8-25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总部办公大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总部办公大楼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2.6亿元

建设规模: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总部办公大楼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含地下)120373.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未计入容积率)43144.12平方米,容积率2.413,筑密度20.48%,绿化率35%,机动车停车位1024个;分为地块一(办公研发)区域和地块二(生活配套设施)区域两部分。

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五里村(江浦街道珠江工业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项目废气均达标排放;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排入珠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主要噪声设备都安置在室内,并且部分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建设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厨房油烟和汽车尾气。由于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后所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很低,其污染物排放量也很小;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排放量也很小,经自行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由宿舍楼内烟道引至主楼顶排放,员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排放量也很小,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由办公楼内烟道引至主楼顶排放,对周围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没有不良影响。

建设项目汽车停车系统为地下车库,地下停车库为设计在住宅组团绿地下部,不会造成集中大量的废气排放,停车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量也较少,同时设置机械排风系统,不使汽车尾气聚集,对进出车库人员身体造成伤害,每个车库设4个2.5m高的排风口,排风口位于地面绿化带中,远离宿舍楼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建设项目废水经隔油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收集接入珠江污水处理厂,经集中处理达标后最终排放入长江,对建设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对各噪声源均采取了隔声、消声等噪声防治措施,经过分析,各噪声源排放能够满足规定的环境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对于交通噪声,建设项目在五福路、园区路一侧种植高大乔木、灌木等多种四季常青树种,形成一道人造隔声带,以降低交通噪声对员工住宿区的影响。依据规定,所有宿舍楼均采用高性能的隔声门窗,如采用双层中空玻璃隔声窗或双层隔声门窗,加强其隔声能力。

4、固废:本项目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动植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动植物委托有资质的固废处置机构处理,无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可行的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办公研发及其员工配套生活使用,所建项目为办公研发楼及员工宿舍楼,建设项目不属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淘汰限制类项目之列,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五里村(江浦街道珠江工业区),项目用地为规划中的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南京市浦口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2、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废水进入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其排放量约为173m3/d,约占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的负荷0.43%本项目废水由城市污水管网收集经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入长江,对周围水体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所用燃料拟为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燃烧产物基本为CO2和H2O,可以直接排放;员工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自行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由楼内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达标;员工食堂油烟废气依据《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要求采取净化措施,然后统一进入楼内预留的内置式烟道,引至楼顶高空达标排放;项目地下车库通风排口的位置设于绿化区内,布局合理。预计经以上环保措施,本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对于纸张、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的垃圾分别回收后交综合利用部门处理。有机类的生活垃圾则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即可,废动植物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外协协议必须在项目投入营运前落实,交环保部门登记备案。建设项目最终无固废外排。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生活用空调室外机、办公研发及生活内各公用工程动力机械噪声、以及汽车出入车库的交通噪声、员工活动噪声等。本项目从建筑格局上合理布置,设备、管线均增加减振措施,采用隔声、吸声材料,从源头上削减噪声声波的振动,通过距离衰减、构筑物隔声削弱噪声影响,使其排放能够满足规定的环境标准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由于建设项目建成后会带来大量的车辆交通,产生交通噪音,交通干线两侧噪声值约70dB(A)。靠近道路边的办公研发用房和住宿楼将受到一定影响。建设项目采取隔声降噪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建筑内部的影响。

(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造成的扬尘污染范围一般可达150米,影响范围内TSP浓度平均值可达0.49mg/m3;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在150米范围内;施工产生的含油含悬浮物的废水易造成超标排放。

施工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后入就近水体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所处地声环境现状较好,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及关心点位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相应功能要求。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五、公众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本项目环评单位联系查阅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波

联系电话:13963338777

评价单位: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蓉

联系电话:025-83305855转8002

联系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18号长安国际中心20层F座

传真:
025-83305855转8003

E-Mail:jssuke@yahoo.com.cn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与本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及工作人员、与本项目有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官员。

征求意见的内容是与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可以通过电话、面谈、书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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