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局,环发[2006]28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青岛智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青岛即墨市龙山办事处西程哥庄村 工程概况:青岛智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在青岛即墨市龙山办事处西程哥庄村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项目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座3层局部4层的综合楼(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食堂、宿舍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在吹膜机、覆膜机及封边机上方设集气罩,将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汇集到一根管道后,经风机由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吹膜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吹膜工序未被收集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本项目可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效率大于90%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净化后的食堂油烟经专用烟道(排气筒高度高于所在建筑1.5m)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的小型标准要求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纲要(2013-2016年)的通知》(青政办发[2013]17号)中“小型餐饮单位油烟去除效率达到90%”的规定,对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昼间2类标准(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本项目高噪声设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4)地下水 本项目在按照环评要求设置防渗基础,并按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管理,确保防渗效果的前提下,本项目污水不会渗入区域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由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的安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本项目为塑料袋制造项目,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根据房地产权证(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63964号)可知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居民搬迁、占地补偿等问题。同时,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可行,环境污染风险较低,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的村庄等保护目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属于低风险。
三、环评工作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的前提下,能够满足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可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咨询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③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3)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智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青岛即墨市龙山办事处西程哥庄村
联系人:赵信科 TEL:18661603763
环评单位: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TEL:15092447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