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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及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开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向公众公示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要:鹤壁市飞翔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11万件镁合金、5万件不锈钢轮毂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范家坟村村西汤鹤路东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备案编号(豫鹤山城制造【2017】13895);项目占地21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条年加工11万件镁合金、5万件不锈钢轮毂生产线。主要工艺:采购镁、硅铁、废钢、废不锈钢→模具准备及金属熔炼→粗检→粗加工→探伤→精加工→组装→入库。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环评技术导则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调查区域环境现状及污染源情况;分析本工程的主要污染因素;预测污染物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针对项目可能出现的污染事故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征求主要事项为当地环境现状,项目建设和选址是否合理,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等。公众可以采用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鹤壁市飞翔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跟山 电 话:0392-2682331 鹤壁市飞翔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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