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侨城·御景”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重庆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侨城·御景”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了报告书的初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相关内容。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侨城·御景;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重庆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开县新城平桥片区南山西路D-11号地块; 5、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 6、工程内容和规模:“侨城·御景”住宅小区项目占地面积63955m2,总建筑面积198612.8m2(其中公建为4237.91 m2、居住为168034.62 m2、其它为26340.27 m2);项目建成后可供1421户入住,容纳4547人。整个小区共由24栋建筑组成,其中1~3号楼和5~10号楼均为一类高层住宅;11~24号楼为叠拼联排别墅;4号楼为三层的售房部。3号和4号楼分别布置在小区入口广场的两侧;北侧沿南山西路依次布置1~3号、9号和10号高层住宅楼,底层为沿街商铺和4号楼。5~8号楼依次布局地块南侧西部;南侧东部的坡地上布置了11~24号叠拼联排别墅。小区内设有物管用房、社区服务中心、活动用房、公共厕所等配套服务设施。小区内共设有670个停车位,其中别墅停车位34辆,地下停车位636辆。整个小区容积率为2.7,建筑密度为18.77%,绿地率37%。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建设项目废气污染包括居民厨房和卫生间产生的废气及少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CO、NOx);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居民生活污水; 3、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化池运行中产生的污泥; 4、噪声:建设项目噪声主要为发电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小区内居民生活和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 5、施工期污染:本项目施工将会产生施工机械噪声、废水、扬尘、固废、废气等污染,若不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6、生态影响:项目建设或营运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占地较小,施工期较短,且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并促使其向好的方向发展。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建设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生活废水,经过小区内修建的生化池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开县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污水厂排放标准后排入南河; 2、废气:住宅厨房和卫生间产生的废气通过设置排风扇和卫生间通风器排入变压式风道高空排放;柴油发电机房废气经吸尘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应积极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和隔声措施,以降低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4、固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清洁人员清扫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城市垃圾处置场,生化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施工期:
针对施工机械噪声污染采取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针对扬尘污染采取洒水、围挡、围护、及时清运、定点堆放等措施;针对废水污染采取沉淀收集回用、建设临时卫生设施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针对固废污染采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用于筑路、填坑、定点堆放、即产即清等措施; 6、生态环境影响:针对施工期的特点,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止施工期水土流失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制定严密的生态防护措施,防止生态环境的恶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各项指标均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污染防治对策:经过污染物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5、公众参与结论:对本建设项目的普遍持支持态度,同时也提出希望建设过程中注意防止扬尘、噪声污染,建议项目区域加强绿化、美化环境。 五、总体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开县规划要求;在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置;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且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侨城·御景》,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机构名称: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丽娜 电话:86589986、86589979(传真) 电子邮箱:anlina2001@163.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事项: (1)如何减少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 (2)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上有何具体意见或建议? (3)本项目上的建设过程和建成后,如何采取措施保护周围环境?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日起十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