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jiangyong 于 2017-10-23 10:59 编辑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 | | | | | | | | | | | | | 租赁华滨(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厂房6000m2,2#厂房3200m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项目由来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发生了改变,现代人对回归、追求、充尚自然,成为时尚;国内外市场对木屋需求量越来越大,与木屋相配套的木结构材料更是供不应求。为了适应市场需要,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威斯顿木结构材料有限公司拟租赁位于漳平工业园区登榜工贸新区内的华滨(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购置国内外最为先进智能的生产设备,新建一条木结构材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可加工生产木结构材料26000m3。项目租赁华滨(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厂房6000m2,2#厂房3200 m2。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劳动定员62人(其中车间生产人员50人,技术管理人员12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24 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中的“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办理环评审批。业主委托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见附件1)。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在对项目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等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3环境概况3.1项目地理位置漳平市位于福建省西南部,九龙江(北溪)上游,北纬24°54′-25°47′,东经117°11′-117°44′,是闽西东大门,地处龙岩、三明、泉州、漳州四市的结合部,是闽、粤、赣三省边区19个县(市)的物资集散地。 项目租赁位于漳平工业园区登榜工贸新区内的华滨(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空置厂房。项目北侧为闲置空地;西侧隔厂区围墙为福建漳平协龙高新化纤有限公司;南侧为华滨(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有3#厂房(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及空地,隔漳平迎宾大道(原工业路)为漳平汇创新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空地,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及厂区现状图见图3.1-1。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jpg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jpg 项目车间现状 项目车间现状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6.jpg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8.jpg 项目北侧 项目西侧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10.jpg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12.jpg 项目南侧 项目东侧 3.2自然环境概况3.2.1地形地质漳平市地处戴云山、玳瑁山和博平岭三大山脉结合部。市域范围内地势由南、北向中部河谷倾斜,呈马鞍形;城区地处九龙江上游,为一狭长山间河谷盆地。九龙江在城南部横穿而过,四周低山环绕,其黄海高程一般在150~169m之间。 境内地貌类型复杂,中山、低山、丘陵、盆地相互交错,河流、峡谷穿插其间。全市周围被高山环绕,市内以低山和丘陵为主。中部沿九龙江两岸为全市地势较为平缓的河谷、丘陵地带。 福建省重要的地质分界线(政和—大埔断裂带)经市域东部和南部的溪南—芦芝—永福穿过。三南—寻乌—莆田亚带断裂带(属华夏系构造)也通过市境。雁石溪、溪南溪是沿着断裂层发育的断裂河。南部的博平岭山脊,以东北走向为主,是新构造运动强烈上升地区。 3.2.2气候、气象漳平市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中部河谷地带受海洋性季风影响,具有温暖湿润,雨水充足,冬短无严寒,夏长无酷暑,垂直气候显著,干湿季节分明等特点。项目所在区域多年平均气温20.5℃,最热月为7月,最高气温38.1℃,最冷月为1月,极端最低气温-5.6℃。区域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52.9h,雾日少,无霜期298d,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450~2100mm之间,年平均降水日数在120~170天之间,区域降水有明显的季节性,一般春夏多雨,秋冬少雨,每年3~9月是多雨季节,占全年总降雨量的84%。区域受季风影响显著,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冬季多西北风,夏季多东南风,平均风速1.2m/s,定时实测最大风速20m/s。受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年平均影响0.93次,热带风暴多出现于7~8月之间。 3.2.3水文概况漳平镜内水流分属九龙江北溪、西溪和闽江沙溪水系。九龙江北溪支流呈叶脉状分布全镜,其流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97.3%,西溪和沙溪的流域面积仅占全市总面积的2.3%和0.4%。九龙江北溪起自西园乡盐场洲,经菁城、桂林、芦芝,流入华安县镜。漳平镜内河长50公里,坡降3.7%,曲线系数0.33。位于漳平的城区水文站控制流域面积44940平方公里。该站天然径流量为83.2亿m3,出现于1975年,最小径流量23.42亿m3,出现于1991年。1991-2000年,年平均径流量为48.12亿m3,其中最大径流量为64.71亿m3,出现于1992年,最小径流量为23.42亿m3,出现于1991年。 九龙江北溪主要支流有三条溪流,分别为新桥溪、双洋溪、溪南溪。以上溪流北南流向汇入九龙江。九龙江内河道内沙洲交错,边滩多为鸭蛋大小的卵石组成,河床多为泥沙,局部地段为岩石。河床宽在100m-200m之间,枯水期平均水深1.1m,丰水期平均水深2.65m。因年雨量分配不同,洪水暴涨暴落,洪枯期流量变化较大。多年平均流量为145.7m3/s,最小流量为16.8m3/s。实测历史最大洪峰流量约为6930m3/s(1960年),实测历史最高洪水位164.36m(1996年),一般水位153.51m。 本项目纳污水系为九龙江北溪漳平段铁路大桥断面至大杞林业检查站水域。 3.2.4土壤、植被土壤因受气候、生物因子的影响,项目区山地以红壤为主,成土母质系花岗岩、片麻岩、泥质岩、板岩等风化物,土层深厚,土呈浅红或棕红色。在耕地土壤中,以水稻土为主,一般以黄泥田和灰泥田为主,分布在丘陵山地和坡地上,肥力较高,有机质储量较丰富,普遍缺磷、缺钾。 土壤中红壤一般分布在海拔1000m以下地区,黄壤分布在海拔900~1400m之间,而紫红色与石灰性土,呈不规则的地状分布。 由于地处中亚热带南缘,气温温和,雨量充沛,境内多山,地形复杂。生态环境多样,因此,适宜多种植物生长,植被种类繁多。根据《漳平市高等植物名录》,共记载了高等植物259科、878属、1839种(包括亚种和变种)。 漳平市博平岭以北原生植被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在北部有小面积分布,博平岭以南原生植被大多已被开发。原有植被大多数已槠栲类为主的常绿阔叶次生林,部分为杉木、马尾松、毛竹、油茶、油桐、茶树等人工林。 3.3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根据《漳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漳平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项目应执行环境质量标准如下: (1)地表水环境:项目纳污水域为九龙江漳平段铁路大桥断面至大杞林业检查站水域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07]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的批复》,九龙江北溪漳平段铁路大桥断面至大杞林业检查站水域水体功能为渔业用水、农业用水,功能类别为III类水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2)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声环境:项目位于漳平市漳平工业园区登榜工贸新区,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3类区标准。 表3.3-1 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明细表(摘录) 要素分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VOCs参照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表1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标准值。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15.gif
| | | | |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16.gif | | |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17.gif | |
3.4污染物排放标准3.4.1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为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及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一级排放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九龙江北溪漳平市段水域;远期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执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综合处理,达标排入九龙江北溪漳平段水域。废水排放执行标准,详见表3.4-1。 表3.4-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摘录) 单位:mg/L 污染源 | | | | | 近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一级排放标准 | | | | | | | | | | | 远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 | | | | | | | | | | |
3.4.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执行《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表1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详见表3.4-2。 表3.4-2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 | | | | | | | | | | |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 《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 |
3.4.3 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详见表3.4-3。 表3.4-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摘录) 3.4.4固体废物1、一般固体废物收集、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3.5环境质量现状3.5.1水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采用搜集资料的方法来说明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漳平市工贸新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委托厦门建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15日对排污口上游500m排污口下游500m、4500m段面3个点位的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监测点位见图3.5-1,监测结果表3.5-2。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除排放口下游500m断面氨氮指数出现超标,其余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氨氮超标的原因可能与居民生活用水及农业面源污染有关,且超标程度不大,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表3.5-1 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一览表 单位:mg/L 检测项目
☆1:排污口上游500m; ☆2:排污口下游游500m; ☆3:排污口下游4500m。 3.5.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次采用搜集资料的方法来说明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引用《福建中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年处理废橡胶轮胎高值循环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委托厦门建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7日对丁坂村、西园村、老鹰山3个点位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监测点位见图3.5-1,监测结果表3.5-2。 表3.5-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一览表 单位:mg/m3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附近的西园村、丁坂村、老鹰山中SO2、NO2、TSP各浓度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VOCs浓度满足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表1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标准值。因此,项目所在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3.5.3声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现状,本次对该建设项目边界昼、夜间噪声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如表3.5-1所示。 表3.5-1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由表3.5-1可知,项目厂界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18.gif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19.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20.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21.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22.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23.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24.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24.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25.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26.gif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28.jpg
| |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29.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29.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19.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29.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20.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20.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20.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30.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31.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32.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33.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35.jpg
3.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其敏感目标3.6.1环境保护目标(1)项目所处九龙江北溪漳平市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 (2)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3)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3.6.2环境敏感目标项目租赁位于漳平工业园区登榜工贸新区内的华滨(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空置厂房。项目北侧为闲置空地;西侧隔厂区围墙为福建漳平协龙高新化纤有限公司;南侧为华滨(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有3#厂房(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及空地,隔漳平迎宾大道(原工业路)为漳平汇创新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空地。根据对项目周边环境情况的调查,结合本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详见表3.6-1和图3.6-1。 表3.6-1 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 | | | | | | | | 多年平均流量为145.7m3/s,最小流量为16.8m3/s,河床宽在100m-200m之间,枯水期平均水深1.1m。 | | | | | | | | | | | | | | |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36.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37.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38.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39.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40.gif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41.jpg
| |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42.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43.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44.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45.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47.jpg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48.gif
4工程分析4.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木结构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威斯顿木结构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漳平工业园区登榜工贸新区 企业性质:新建 总 投 资:3100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租赁华滨(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厂房6000m2,2#厂房3200m2。 生产规模:年生产木结构材料26000m3。 职工人数:劳动定员62人(其中车间生产人员50人,技术管理人员12人)。均不在厂区食宿。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每日2班,每班7.5小时。 4.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表4.2-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名称
设置有原料区、指接条养生区、拼板养生区、修补区、点节区、五金材料间,车间办公间、加工区(设置侧锯机、优选锯、四面刨、指接机、卧式带锯、多片锯、齐头锯、高频拼板机)
设置有履带双端锯、砂光机、裁断锯、喷涂及烘干区、成品区。
项目原辅材料采购由公司供应部负责,以社会运输力量为主组织运输。
用水由工业园区供水管网接入,依托租赁方原有供水系统。
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集中收集,排入厂区雨水沟;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及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远期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室外消火栓系统由园区市政给水管引入,依托租赁方原有消防系统,设有消防灭火器等。
项目水帘机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及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远期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在切、割、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收尘管道在风机的吸引下进入主风管一起进入引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两个车间设置有独立的除尘系统及排气筒);项目水性漆喷涂过程中产生的漆雾颗粒及有机废气VOCs经水帘机+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白乳胶、防水涂装胶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VOCs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投加重质碳酸钙、木质纤维素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通过加强地面清扫及车间通风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厂区内设垃圾桶存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收集的粉尘及边角料外售作为生产生物质燃料的原材料;白乳胶空桶、防水涂装胶空桶及水性漆空桶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水帘机沉渣(漆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4.3 厂区总平布置租赁方华滨(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整个厂区生产厂房与办公生活区域布置分区明确,厂区道路和厂房之间相连形成环路,符合消防要求。厂内、外交通运输能够很好的相适应,厂区内道路系统形成环形路网,并于园区道路相连接。厂区设置有一定的绿化带。厂区设计布置严格按安全、消防、卫生、绿化等设计规范。 项目根据租赁方的车间布设,结合工艺流程需要合理布置车间。1#厂房设置有原料区、指接条养生区、拼版养生区、修补区、点节区、五金材料间,车间办公间、加工区(设置侧锯机、优选锯、四面刨、指接机、卧式带锯、多片锯、齐头锯、拼板机),2#厂房设置有履带双端锯、砂光机、裁断锯、喷涂及烘干区、成品区。同时充分依托利用租赁方原有公共设施,能够很好的衔接整个加工流程需要。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 4.4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详见表4.3-1。 表4.3-1 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白乳胶:乳白色液体,快干型,耐热性,强度高,耐溶剂性,不可燃。主要成分为聚醋酸乙烯酯、聚乙酸醇、邻苯二甲酸二丁酯、辛醇、过硫酸铵及水。 水性漆:以水稀释剂、不含有机溶剂的涂料,不含苯、甲苯、二甲苯、甲醛,无毒无刺激气味。主要成分为水性乳液、色浆、防腐剂及水。 防水涂装胶:采用聚乙烯醇聚合而成的一种高分子乳液以去离子水为散介质、不燃、粘接力强,不含、苯酚等物质,无有机溶剂。 4.5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4.5-1。 表4.5-1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4.6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详见图4.6-1。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49.gif
4.7主要污染源及源强分析4.7.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分析本项目通过租赁华滨(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闲置厂房,无需新建厂房。项目施工期只有设备的安装,由于设备基本为成套组装,安装期限较短,产生的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噪声及包装固废,包装固废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外排,噪声的影响短暂,随着安装期结束,影响也消失。本报告不对施工期进行详细分析评价。 4.7.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分析1、废水 (1)生活废水 项目职工定员62人,均不在厂区食宿,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不住厂职工生活用水量取50L/d·人,则项目生活用水量约为3.1t/d,年工作日为300天计,则生活用水量为930t/a。生活废水排水系数按80%计,则污水排放量为744t/a。典型生活污水水质情况大体为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30mg/L。产生量分别为COD:0.372t/a、BOD5:0.223t/a、SS:0.298t/a、氨氮:0.022t/a。近期经三级化粪池及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远期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水帘机废水 本项目水帘机去除漆雾颗粒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过投加漆渣絮凝剂经沉淀去除漆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每天自然蒸发消耗量为0.2t,则需补充水量为60t/a。 项目水平衡见图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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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气 项目营运期裁切、锯刨、砂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白乳胶使用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水性漆喷涂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漆雾颗粒及防水涂装胶使用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及涂料搅拌过程中投加重质碳酸钙、木质纤维素产生的粉尘。 (1)粉尘 粉尘主要产生于裁切、锯刨、砂光过程中,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上册)》(2010年修订)—第四分册中锯材加工业产排污系数表可知,项目粉尘的产污系数为0.321kg/m3。本项目所用的木材约27300m3/a,则粉尘的产生量约为8.76t/a。 本项目1#车间设置侧锯机、优选锯、四面刨、指接机、卧式带锯、多片锯、齐头锯产尘设备,2#车间设置有履带双端锯、砂光机、裁断锯产尘设备。根据本项目设备的布设分析,1#车间产生的粉尘量约为总粉尘量的70%,2#车间产生的粉尘量约为总粉尘量的30%,则1#车间产生的粉尘量为6.132t/a,2#间产生的粉尘量为2.628t/a。建设单位拟在1#车间和2#车间分别设置1套独立的除尘系统。通过设置收尘管道在风机的吸引下进入主风管一起引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1#车间排气筒编号为1号、2#车间排气筒编号为2号)。收集效率均≥90%,处理效率均≥95%,其中1#车间设置风量为70000m3/h,2#车间设置风量为26000m3/h。 通过以上分析,1#车间有组织粉尘产生量为5.519t/a,产生速率为1.226kg/h;排放量为0.276t/a,排放速率为0.061kg/h,排放浓度为0.871mg/m3; 2#车间有组织粉尘产生量为2.365t/a,产生速率为0.526kg/h;排放量为0.118t/a,排放速率为0.026kg/h,排放浓度为1.0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1#车间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613t/a,排放速率为0.136kg/h。2#车间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263t/a,排放速率为0.058kg/h。 项目涂料采用重质碳酸钙、木质纤维素和防水涂装胶按10:4:1投加到搅拌设置进行混合配置,投加重质碳酸钙、木质纤维素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已无组织的方式排放,通过过加强地面清扫及车间通风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喷漆废气 ①有机废气 水性漆中的可挥发有机物不会附着在喷漆物表面,在喷漆及烘干过程中将全部释放形成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类比相同行业,水性漆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为78g/L,水性漆密度取值为1.3kg/L,则喷涂过程中产生的VOCs量为1.5t/a。项目喷漆废气经收集(收集效率≥80%)后,通过“滤棉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效率≥90%),风机风量为5000m3/h,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3号)。有机废气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12t/a,排放速率为0.027kg/h,排放浓度为5.4mg/m3,能够满足《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表1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未收集的VOCs以无组织的方式排放,排放量为0.3 t/a,排放速率为0.067kg/h。 ②漆雾颗粒 漆雾颗粒的产生主要是油漆中固体分过喷所致,项目使用水性漆25t/a,其中固体分含量为23.5t/a。项目喷漆固体分附着率约为70%,因此喷漆过程中约有30%的水性漆过喷,约7.05t/a。通过水帘机去除大部分漆雾颗粒(去除率≥80%),则漆渣产生量为5.64t/a;漆雾颗粒排放量为1.41t/a,漆雾经收集(收集效率≥90%)后,通过“滤棉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效率≥90%),风机风量为5000m3/h,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漆雾颗粒有组织排放量为0.127t/a,排放速率为0.028kg/h,排放浓度为5.6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无组织漆雾颗粒排放量为0.141t/a,排放速率为0.031kg/h。 (3)白乳胶挥发的废气 项目少量板材需使用白乳胶进行拼接,拼接过程中有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产生,以VOCs计。根据类比参考《胶黏剂中总有机挥发物含量的测定》,本项目白乳胶用量约2.5t/a,密度为1.058kg/L,有机废气挥发量为116.38g/L,则VOCs的产生量为0.275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速率为0.061kg/h。 (4)防水涂装胶挥发的有机废气 项目涂料采用重质碳酸钙、木质纤维素和防水涂装胶按10:4:1投加到搅拌设置进行混合配置。防水涂装胶使用过程中有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产生,以VOCs计。根据类比参考《胶黏剂中总有机挥发物含量的测定》中内墙腻子胶有机物挥发量核算,本项目防水涂装胶用量约5t/a,密度为1.068kg/L,有机废气挥发量为138.84g/L,则VOCs的产生量为0.65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速率为0.144kg/h。 根据以上分析,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7-1。 表4.7-1 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3、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多片锯、齐头锯、优选锯、风机、空压机等,根据同类型设备噪声源调查及参考相关资料,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强见表4.7-2。 表4.7-2 各噪声源的噪声级 单位:dB(A) 4、固废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木粉、白乳胶桶、水性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和职工生活垃圾。 (1)边角料及木粉 本项目原材料的用量为27300m3的木材,产品量为26000m3,则损耗量为1300m3。根据查阅相关资料,本项目木材的密度约为500kg/m3,则产生的边角料和粉尘量为650t/a。 根据以上分析,项目粉尘产生量为8.76t/a,则边角料的量为641.24t/a;收集的粉尘量为7.49t/a。集中收后出售给生物质颗粒燃料厂作原料使用,不排放。 (2)白乳胶桶及水性漆桶 本项目产生的白乳胶桶、防水涂装胶及水性漆桶量约为0.5t/a,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不外排。 (3)漆渣 根据以上废气污染源分析可知,漆渣的产生量为5.64t/a,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4)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 项目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有机物的能力根据经验取值为0.33kg/kg,本项目活性炭吸附去除收集有机废气约1.08t/a,则废活性炭产生量约4.35t/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活性炭吸附装置计参数,吸附装置的活性炭填充量为0.5t。因此,本项目达产后,活性炭约45天即达到饱和状态,为确保活性炭吸附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去除效率,在达产的情况下,本项目的活性炭的更换周期应不大于45天/次。废过滤棉产生量约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理。 (5)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62人,按照每人每天产生0.5kg生活垃圾计算,本项目产生生活垃圾9.3t/a。 表4.7-3 项目固体废气产生情况一览表 4.7.3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通过以上分析,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见表4.7-4。 表4.7-4 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污染物类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车间 (喷漆废气风量5000m3/h及防水涂装胶废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运营期:多片锯、齐头锯、优选锯、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此类噪声声级一般在75-110dB(A) |
4.8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木结构材料加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项目不属于限制或淘汰类,符合产业政策。同时项目经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7]F02008号的备案批复(见附件2),符合漳平市发展的要求。 4.9选址合理性分析(1)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选址于漳平工业园区华滨(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根据《福建漳平工业园区扩区总体规划》,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由于华滨(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问题,该厂房闲置,将该块地租给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威斯顿木结构材料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生产用地。因此,该块地的用地性质不变,仍作为工业用地使用,满足工业用地功能要求,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用地性质、位置符合漳平市园区管委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划要求。 (2)环境功能相容性分析 根据《漳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属二类功能区;纳污水体为九龙江北溪漳平段,水域环境功能区划为Ⅲ类功能区,项目处在漳平工业园区登榜工贸新区,评价区域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选址不属于环境功能区划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3)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项目位于漳平工业园区登榜工贸新区,所在区域交通便捷,水电供应到位。因此,能够满足项目的建设、生产和运输的要求。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性质不含有毒有害物质,通过有效的处理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分析,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由此可见,项目的选址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和工业区规划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 4.10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车间内的设备根据工艺需要进行合理的布置,功能分区合理、布局紧凑,利于生产及组织管理;加工区工艺流程力求顺畅,工艺管线短捷,节省投资费用。同时满足城市规划、消防、环境保护等规范要求。厂内、外交通运输能够很好的相适应,厂区内道路系统形成环形路网,并于园区道路相连接。 综上所述,项目平面布置符合工艺生产要求,便于交通,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并有利于降低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本项目平面布置较合理。 5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5.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分别在1#车间和2#车间设置1套独立的除尘系统。通过设置收尘管道在风机的吸引下进入主风管一起引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1#车间排气筒编号为1号、2#车间排气筒编号为2号)。水性漆喷涂过程中产生的漆雾颗粒、VOCs经过水帘柜净化后与烘干废气一起引入设置的1套“滤棉吸附+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3号)。白乳胶、防水涂装胶挥发的有机废气VOCs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投加重质碳酸钙、木质纤维素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已无组织的方式排放。 5.1.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1、正常情况排放影响分析 项目大气影响分析预测采用EIA2008估算模式(SCREEN3模型)进行大气影响预测计算,气象条件采用全组分最不利气象条件,出口烟气温度为常温。项目预测参数及环境影响预测见表5.1-1、表5.1-2。项目排放的废气对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预测结果见表5.1-3、表5.1-4。 表5.1-1 点源参数调查清单一览表 表5.1-2 面源参数调查清单一览表 表5.1-3 项目有组织废气正常排放估算模式计算结果一览表 表5.1-4 项目有组织废气正常排放估算模式计算结果一览表 表5.1-5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估算模式计算结果一览表 表5.1-6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估算模式计算结果一览表 从表5.1-3、5.1-4可以看出,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有组织排放1号排气筒(1#车间粉尘废气)颗粒物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0201mg/m3,占标准值的0.22%;2号排气筒(2#车间粉尘废气)颗粒物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02253mg/m3,占标准值的0.25%;3号排气筒(喷漆废气)漆雾颗粒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01943mg/m3,占标准值的0.22%,VOCs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01873mg/m3,占标准值的0.31%。 从表5.1-5、5.1-6可以看出,项目无组织排放1#车间颗粒物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4296mg/m3,占标准值的4.77%,VOCs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1927mg/m3,占标准值的3.21%;2#车间颗粒物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3235mg/m3,占标准值3.59%,VOCs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4434mg/m3,占标准值的7.39%。 根据以上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和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2、故障情况排放影响分析 在项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出现故障时,废气将会产生故障排放(以处理效率为0进行考虑)。根据估算模式,项目废气在故障排放情况下的下风向地面浓度见表5.1-7、表5.1-8。 表5.1-7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排放估算模式计算结果一览表 表5.1-8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排放估算模式计算结果一览表 从表5.1-7、5.1-8可以看出,在故障排放情况下,项目1号排气筒和2号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颗粒物对周边居住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污染负荷影响不大;3号排气筒排放的漆雾颗粒对周边居住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污染负荷影响较大。因此,建设单位还需加强环境管理,维护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营,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 3、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分析 采用Screen3估算模型进行预测,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对敏感目标的贡献值及占标率见下表5.1-9,事故排放对敏感目标的贡献值及占标率见下表5.1-10。 表5.1-9 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敏感目标的影响估算模式计算结果一览表 表5.1-10 项目废气事故排放对敏感目标的影响估算模式计算结果一览表 从表5.1-9、5.1-10可以看出,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放的废气污染物VOCs、颗粒物对敏感目标影响不大。在处理设施故障排放情况下,废气排放对敏感目标浓度贡献值均有较大程度的增加,加重了周边居住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污染负荷,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维护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营,严格杜绝故障排放的发生。 5.1.2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1、大气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采用估算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项目所需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见表5.1-11。 表5.1-11 环境空气防护距离 根据表5.1-11可知,项目无组织排放不存在超标点,故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控制与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方法,无组织排放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式如下: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52.gif 式中:Qc—无组织排放量,kg/h; Cm——标准浓度限值,mg/Nm3; L——卫生防护带距离,m; R——无组织排放源的等效半径,m。根据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r=(S/π)0.5。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见表5.1-12。 表5.1-12计算参数的选择 根据以上计算公式,项目生产单元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见表5.1-13。 表5.1-13 卫生防护距离统计标准 3、防护距离可达性分析 根据以上大气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分析,确定项目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防护距离范围分别为1#车间边界100m、2#车间边界1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示意图见5.1-1。项目周边均为企业,环境防护控制距离内目前无居住、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生产废气在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对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和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53.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54.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55.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56.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57.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58.gif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5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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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1 卫生防护距离图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水帘机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为744t/a,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及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远期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化粪池的运行效果,普通化粪池对各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如下:CODcr:25%、BOD5:25%、SS:20%,动植物油:10%,对氨氮去除效率几乎为0。因此,项目产生的污水排放量浓度为CODcr:375mg/L、SS:320mg/L、BOD5:225mg/L、氨氮:30mg/L。 近期采用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至九龙江北溪漳平西园段。 建设日处理5吨,停留时间为40小时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近期污水处理拟采取工艺流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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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料查询,地埋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CODCr去除率为90%,BOD5去除率为92%,SS去除率为90%,氨氮去除率为80%。则处理后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见表5.2-1。 表5.2-1 污染物排放浓度 远期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营后,生活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 综上分析,本项目污水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5.3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多片锯、齐头锯、优选锯、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此类噪声声级一般在75-110dB(A),其源强见表4.7-2。本环评噪声源按等效声源组团进行计算,即将集中分布于一车间内,且有“大致相同的强度和离地面的高度”、“到接收点有相同的传播条件”等条件声源组成一个等效声源组团。根据项目声源分布特点,按特性将本项目的声源分为多个等效声源组团,具体设备噪声和等效情况如表5.3-1所示。 表5.3-1 本项目噪声源强一览表 5.3.1噪声预测模式噪声从声源传播到受声点,受传播距离、空气吸收、阻挡物的反射与屏蔽等因素的影响,声能逐渐衰减。本环评噪声预测采用等距离衰减模式,仅考虑距离衰减和拟采取的降噪措施,暂不对不利气象条件修正,根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进行噪声预测计算。其预测模式如下: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72.jpg 式中:LA(r) ——预测点声压级,dB(A); LA(r0) ——噪声源声压级,dB(A); r ——预测点离噪声源的距离,m; △L ——额外衰减值,dB(A)(取8~10dB(A))。 在同一受声点接受来自多个点声源的声能,可通过叠加得出该受声点的声压级。噪声叠加公式如下: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74.jpg 式中:L ——总声压级,dB(A); n ——噪声源数。 5.3.2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结合噪声源分布,考虑车间对噪声源障碍物衰减作用,各可能有影响的等效声源组团与厂界之间的距离见表5.3-2所示。 表5.3-2 噪声源到各可能影响厂界的距离 单位:m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只对昼间进行预测,噪声预测结果见表5.3-3。 表5.3-3 噪声源预测结果 单位:dB(A)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要求,新建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作为评价量。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由表5.3-3预测可知,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合理布局,对高噪音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车间中央;设备在安装时设置减震基础,减轻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设备在正常情况下运行,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高噪声现象等措施后。各厂界昼间噪声均能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木粉、白乳胶桶、水性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和职工生活垃圾。 (1)边角料及粉尘 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及收集粉尘集中收后出售给生物质颗粒燃料厂作原料使用,不排放。 (2)白乳胶桶及水性漆桶 本项目产生的白乳胶桶、防水涂装胶空桶及水性漆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不外排。 (3)漆渣 本项目产生的漆渣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4)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理。 (5)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6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6.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分别在1#车间和2#车间设置1套独立的除尘系统。通过设置收尘管道在风机的吸引下进入主风管一起引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1#车间排气筒编号为1号、2#车间排气筒编号为2号)。收集效率均≥90%,处理效率均≥95%,其中1#车间设置风量为70000m3/h,2#车间设置风量为26000m3/h。通过计算分析,1#车间有组织粉尘排放速率为0.061kg/h,排放浓度为0.871mg/m3;2#车间有组织粉尘排放速率为0.026kg/h,排放浓度为1.0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有组织排放要求。 水性漆喷涂过程中产生的漆雾颗粒、VOCs经过水帘柜净化后与烘干废气一起引入设置的1套 “滤棉吸附+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3号)。通过计算分析,有机废气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12t/a,排放速率为0.027kg/h,排放浓度为5.4mg/m3,能够满足《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表1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漆雾颗粒有组织排放量为0.127t/a,排放速率为0.028kg/h,排放浓度为5.6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白乳胶及防水涂装胶挥发的有机废气VOCs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预测分析厂界浓度能满足《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中的排放要求。 项目涂料采用重质碳酸钙、木质纤维素和防水涂装胶按10:4:1投加到搅拌设置进行混合配置,投加重质碳酸钙、木质纤维素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已无组织的方式排放,通过过加强地面清扫及车间通风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分析,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6.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水帘机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为744t/a,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及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远期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化粪池的运行效果,普通化粪池对各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如下:CODcr:25%、BOD5:25%、SS:20%,动植物油:10%,对氨氮去除效率几乎为0。因此,项目产生的污水排放量浓度为CODcr:375mg/L、SS:320mg/L、BOD5:225mg/L、氨氮:30mg/L。 近期采用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建设日处理5吨,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CODCr去除率为90%,BOD5去除率为92%,SS去除率为90%,氨氮去除率为80%。则处理后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为CODcr:37.5mg/L、SS:32mg/L、BOD5:18mg/L、氨氮:6mg/L。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排放标准。 远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漳平市工贸新区污水处理站进行综合处理。 漳平市工贸新区污水处理站设计总处理规模5000m3/d,一期处理规模3000m3 /d,二期2000 m3/d,采用的处理工艺为I-STE一体化的处理工艺。目前已完成一期建设工程总承包的招标投标。项目日排水量2.48t,占漳平市工贸新区污水处理站一期日处理能力的0.08%,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租赁方原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满足漳平市工贸新区污水处理站的进水水质,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因此,远期漳平市工贸新区污水处理站能够接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 通过以上分析,项目污水治理措施可行。 6.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本次评价要求企业采取以下措施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在满足生产工艺需求的前提下对生产设备的选择要尽选用优质低噪低功率设备,同时尽量将所有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②加强对各类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平时加强齿轮润滑油的添加,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噪声。 ③对于高噪声设备,增加减振基础或隔声罩。 通过以上措施后,根据预测各厂界昼间噪声均能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项目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6.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木粉、白乳胶桶、防水涂装胶桶、水性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其余为一般固体废物。 (1)处置方法 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及收集粉尘集中收后出售给生物质颗粒燃料厂作原料使用,不排放。白乳胶桶、防水涂装胶桶及水性漆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不外排。漆渣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要求 贮存间所应符合(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GB18599-2001)《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36号)相关修改内容的要求规范建设和使用。 (3)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及管理要求 ①危险废物贮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②贮存间内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险废物,并做好防风、防雨淋、防嗮、防渗等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③贮存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反应等特性。 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台账,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最终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上述措施处理处置和利用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7环境保护投资与经济损益分析7.1 环境保护投资本项目的环保措施包括废水治理措施、废气处理措施、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设施等。本项目环保工程投资估算约为11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3100万元的3.77%。具体投资详见表7.1-1。 表7.1-1 工程环保设施及投资估算 7.2经济损益分析以上环保投资,可使项目产生的污水得到治理,厂区内噪声、废气排放符合控制要求,固体废物得以合理处置,其环境效益良好。项目的环保投资对项目本身而言,可能经济效益不明显,但是其社会效益是显著的,可避免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环保投诉事件的发生,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 8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8.1环境管理8.1.1环境管理机构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和安全防范管理,并设置专门从事环境管理的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1人,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8.1.2 环保管理制度的建立(1)报告制度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该项目在正式投产前,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即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情况。企业排污发生重大变化、污染治理设施改变或生产运行计划改变等都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制度 对污染治理设施和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账。 (3)奖惩制度 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对爱护环保设施,节能降耗、改善环境者给予奖励;对不按环保要求管理,造成环保设施损坏、环境污染和资源、能耗浪费者予以重罚。 8.2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监测是企业环境管理的耳目,是基本的手段和信息的基础,主要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定期监测,判断环境质量,评价环保设施及其治理效果。为防治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8.2.1监测机构为保证环境监测工作的正常运行,可委托具有相应监测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 8.2.2监测内容项目各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测频次见表8.2-1。 表8.2-1 监测计划一览表 8.2.3监测结果上报制度监测结果应在监测完成后一个月内上报漳平市环保局,监测结果应由监测人员、监测站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 9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9.1总量控制9.1.1总量控制的目的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即区域排污量在一定时期内不得突破分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因此,建设项目的总量控制应以区域总量不突破为前提,通过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控制途径分析,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污染物进入环境,提出合理可行的总量控制目标,为企业的排污总量指标申报和环保部门开展总量控制工作提供依据,以确保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目标能得到实现,达到建设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统一,促进本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9.1.2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根据国家总量控制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国家CODcr、氨氮及SO2、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VOCs属于特征指标,为备案考核量,不属区域总量控制因子;符合国家总量控制要求的污染物为生活污水中的CODcr和氨氮。 9.1.3项目总量控制建议指标(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原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近期采用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至九龙江北溪漳平西园段;远期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总量由漳平市环保局在区域内已核定的总量进行调剂;远期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后,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总量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表9.1-1 项目近期污染物总量控制表 (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建成后企业废气特征指标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12t/a,无组织排放量为1.195t/a。由建设单位根据环评报告核算量作为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在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准认可后,方可作为本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9.2规范化排污口建设9.2.1排污口规范化必要性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也是总量控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内容。此项工作可强化污染物的现场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和污染治理,实施污染物排放科学化、定量化管理。 9.2.2排污口规范化的范围和时间一切扩建、技改,扩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因此,排污口必须规范化设置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应于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即治理设施完工时,规范化工作必须同时完成,并列入污染治理设施的验收内容。 9.2.3排污口规范化内容规范化排放口:排放口应预留监测口做到便于采样和测定流量,并设立标志。本项目设置3个废气排放口、1个废水排放口。 9.2.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的有关内容,由环保主管部门签发登记证。建设单位应把排污口情况如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以及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的各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以及污染治理实施的运行情况建档管理,并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该在排放口处设立或挂上标志牌,标志牌应注明污染物名称以警示周围群众。图形符号见表9.2-1。 表9.2-1 厂区各排污口图形符号(提示标志)一览表 排放部位 项目 | | | | | | |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76.jpg |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78.gif |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80.gif |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82.gif |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84.gif | | | | | | | | | | | | |
10结论与建议10.1项目概况与主要环境问题(1)项目概况 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威斯顿木结构材料有限公司拟租赁位于漳平工业园区登榜工贸新区内的华滨(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空置厂房建设年生产木结构材料26000m3项目。租赁1#厂房6000m2,2#厂房3200m2。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劳动定员62人(其中车间生产人员50人,技术管理人员12人),年生产300天,每日2班,没班7.5小时。 (2)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为裁切、锯刨、砂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喷漆废气、白乳胶及防水涂装胶挥发的废气、投加重质碳酸钙、木质纤维素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白乳胶桶、防水涂装胶桶、水性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等各类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0.2工程环境影响评估结论10.2.1水环境影响结论(1)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纳污水体为九龙江北溪漳平段,环境功能区划为Ⅲ类功能区,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水环境现状 根据引用《漳平市工贸新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委托厦门建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15日对排污口上游500m排污口下游500m、4500m段面3个点位的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进行评价。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除排放口下游500m断面氨氮指数出现超标,其余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氨氮超标的原因可能与居民生活用水及农业面源污染有关,且超标程度不大,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水帘机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原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近期采用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远期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4)主要环保措施 ①水帘机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近期采用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远期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10.2.2大气环境影响结论(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根据《漳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引用《福建中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年处理废橡胶轮胎高值循环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委托厦门建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7日对丁坂村、西园村、老鹰山3个点位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进行评价。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附近的西园村、丁坂村、老鹰山中SO2、NO2、TSP各浓度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VOCs浓度满足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表1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标准值。因此,项目所在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①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有组织排放1号排气筒(1#车间粉尘废气)颗粒物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0201mg/m3,占标准值的0.22%;2号排气筒(2#车间粉尘废气)颗粒物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02253mg/m3,占标准值的0.25%;3号排气筒(喷漆废气)漆雾颗粒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01943mg/m3,占标准值的0.22%,VOCs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01873mg/m3,占标准值的0.31%。 ②项目无组织排放1#车间颗粒物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4296mg/m3,占标准值的4.77%,VOCs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1927mg/m3,占标准值的3.21%;2#车间颗粒物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3235mg/m3,占标准值3.59%,VOCs在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4434mg/m3,占标准值的7.39%。 ③在故障排放情况下,项目1号排气筒和2号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颗粒物对周边居住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污染负荷影响不大;3号排气筒排放的漆雾颗粒对周边居住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污染负荷影响较大。因此,建设单位还需加强环境管理,维护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营,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 ④项目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防护距离范围分别为1#车间边界100m、2#车间边界100m。项目周边均为企业,环境防护控制距离内目前无居住、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4)主要环保措施 ①在1#车间和2#车间设置1套独立的除尘系统。通过设置收尘管道在风机的吸引下进入主风管一起引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1#车间排气筒编号为1号、2#车间排气筒编号为2号)。 ②水性漆喷涂过程中产生的漆雾颗粒、VOCs经过水帘柜净化后与烘干废气一起引入设置的1套“滤棉吸附+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3号)。 ③加强地面清扫及车间通风系统。 10.2.3声环境影响结论(1)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处区域为漳平工业园登榜工贸新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 (2)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现状,本次对该建设项目边界昼、夜间噪声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车间中央;设备安装时设置减震基础,并通过合理布置减轻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设备在正常情况下运行,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高噪声现象,通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各厂界昼间噪声均能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主要环保措施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设; ②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 ③加强设备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10.2.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1)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注意固体废物的收集,使固体废物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固体废物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主要环保措施 ①边角料及收集粉尘集中收后出售给生物质颗粒燃料厂作原料使用,不排放。 ②白乳胶桶、防水涂装胶桶及水性漆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不外排。 ③漆渣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④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理。 ⑤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10.3环境可行性结论10.3.1产业政策分析结论项目主要从事木结构材料加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项目不属于限制或淘汰类,符合产业政策。同时项目经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7]F02008号的备案批复(见附件2),符合漳平市发展的要求。 10.3.2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该项目选址于漳平工业园区华滨(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根据《福建漳平工业园区扩区总体规划》,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由于华滨(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问题,该厂房闲置,将该块地租给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威斯顿木结构材料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生产用地。因此,该块地的用地性质不变,仍作为工业用地使用,满足工业用地功能要求,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用地性质、位置符合漳平市园区管委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划要求。同时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与周边环境相容,同时厂址处交通、供电、供水和生活条件方便,因此项目的选址合理可行。 10.3.3项目环保措施本项目主要环保措施及竣工验收内容见表10.3-1。 表10.3-1 环保措施及竣工验收一览表 污染源 | | | | | | 近期化粪池+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远期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近期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远期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 | | | | | | |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 | | | |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 执行《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表1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 执行《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中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限值 | | | |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 执行《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中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限值 | | |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4对策建议(1)建议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 (2)尽快做好环保验收工作; (3)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过批准后,若今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0.5总结论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威斯顿木结构材料有限公司拟建设的木结构材料生产项目位于漳平工业园区登榜工贸新区,项目租赁华滨(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有空置厂房,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福建漳平工业园区扩区总体规划(2012-2020)》要求,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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