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域蓝湾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对“金域蓝湾建设项目”环评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个工作日(2010.9.16~2010.9.29)
1建设工程概况
金域蓝湾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地面积221034.7平方米,绿化率36%,总投资19200万美元。主要工程包括商业用房、会所用房、住宅用房以及配套设施(停车场、配电房、设备房、客用电梯、货用电梯、道路绿化等)。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施工期:项目在建设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水土流失及生态影响、噪声、建筑固体废物、扬尘、废水及施工机械废气等。因施工期不长,随着工程结束,上述影响立即消失。
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CODcr、氨氮、TP、动植物油等;外排废气主要是厨房油烟、汽车尾气等;噪声主要是生活噪声等;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采用相应环保措施经处理后可达到国家法定标准排放。
3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可到佛山市南海区万科金域蓝湾房地产有限公司或广东省气候中心查阅,查阅期限为简本公布10个工作日内,从2010年9月16日至9月29日。
4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万科金域蓝湾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A座20层
联 系 人:申小姐(0757-82365000)
5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省气候中心(国环评证乙字第2804号)
地
址:广州东山福今路6号大院气象大楼
联 系 人:吴主任(020-87675773)
电子邮箱:fzjz@grmc.gov.cn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发邮件、打电话、传真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