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00吨腐植酸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进行本项目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16000吨腐植酸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地处吉林市龙潭区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原料投加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硝酸酸雾,产生量较少,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的NOx排放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水全部回用,无生产废水产生,地面清洁采用打扫方式,不进行冲洗,只有少量的生活污水产生,近期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后期与吉化污水处理厂签订协议后纳入污水管网进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洗渣池内经清水洗涤后的废渣为腐植酸盐尾料,将其晾晒、用挤压颗粒机压缩成粒后作为腐植酸颗粒(副产品)同其他产品一同销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拟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选址于吉林市龙潭区,符合吉林市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在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可以满足所处环境质量要求,不会对其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本项目须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情况下,本项目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吉林市明珠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处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范围: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龙潭区内现有的居民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①您对工程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③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④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公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以寄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吉林市明珠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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