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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铭泽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梨树县铭泽农牧业专业合作社主持召开了《梨树县铭泽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梨树县铭泽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环评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吉林省国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吉林省国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人员和邀请的3名有关环境工程等专业的技术专家共同组成的验收工作组。 会议首先对项目环保设施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检测公司对该工程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与会人员查阅了工程有关资料,经验收组讨论形成同意通过验收的意见,并提出了加强管理的要求。经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梨树县泉眼岭乡东洼子村八社。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5°44′28″、北纬42°32′34″。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环保投资为12.5万元。本次验收范围确定为300t/d烘干塔一座,6t/h生物质热风炉一台及配套降尘室,占地面积8000㎡,建筑面积1930㎡。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8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项目厂区建设了一套100t/d烘干塔,验收期间停用,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如日后启用企业需另行组织验收。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少量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淘用作农肥,不外排。本项目粮食输送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在输送过程中加密封罩,设备连接处加密封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生产用热来自于一台6t/h的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废气经过降尘室除尘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输送机等设备,经加减震垫、安装消声器及距离衰减后排放。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物质热风炉炉渣和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杂质。生活垃圾送到指定的地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杂质回收利用;热风炉炉渣附近农户回收用于农田施肥,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 经吉林省国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监测结果:该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监测各因子均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2、噪声监测结果: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最大值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 四、结论 梨树县铭泽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该工程验收项目内容无重大变更,目前,梨树县铭泽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27日 举报电话:0434-5744422 公示地点:环评爱好者 梨树县铭泽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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