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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华邦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万件供水行业流体产品系统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2月11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芜湖市华邦流体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公司主持召开“芜湖市华邦流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供水行业流体产品系统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成立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验收组由芜湖市华邦流体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行业专家共6人组成,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建设单位汇报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验收工作组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位于繁昌县孙村经济开发区。 建设性质:新建 生产产品:建设1号厂房一条生产线,产品全部为大型产品件,实际产能为2万件/年。 建设内容:在1#厂房内设置1 条流体产品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中频感应电炉、树脂砂造型生产线、抛丸机等,可年产大型专供水行业流体产品2 万件;2#厂房车间未建设。1 栋4F办公楼未建,建有临时食堂位于厂房西侧。1 号厂房内北侧设生铁、废铁堆放处、硅砂堆放区,建设化学品库。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理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芜湖市华邦流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供水行业流体产品系统项目取得繁昌县发展计划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的立项(企业投资项目告知登记表,发改告知【2017】265 号)。2017年6月芜湖市华邦流体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年产10万件供水行业流体产品系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7年9月25日取得了繁昌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繁环审【2017】69号)。该项目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投入试运行。2017年12月企业委托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建成内容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现场监测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26日,依据监测及检查结果,编写了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2%。 (四)验收范围:芜湖市华邦流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供水行业流体产品系统项目2#生产厂房未建,仅验收1#厂房中年产大型专供水行业流体产品2 万件的生产能力,属阶段性验收。 二、项目变更情况 1.熔炼烟气增加一级旋风除尘。 2.废砂处理系统全封闭设计,所有产尘点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2套布袋除尘器除尘,废气经除尘后分别经( 2#、3#)排气筒排放。整个系统增加了处理风量减少一套除尘器,增加1个排气筒。 三、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1.中频感应电炉熔化烟气:配套集气罩+旋风+布袋除尘器+15 米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 2.砂处理粉尘: 1 号厂房整条砂处理线位于独立的废砂处理车间内全部为密闭系统,车间采用微负压集风系统,1 号厂房内废砂再生系统的设备(如破碎筛分机、再生机、皮带输送机)、落砂、混砂等工序都会有粉尘产生。所有产尘点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2套布袋除尘器除尘,废气经除尘达标后分别经 (2#、3#)排气筒排放。 3.抛丸粉尘、打磨粉尘:集尘系统+15m高排气筒排放(4#排气筒排放)。 (二) 废水 外排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 生活废水经净化处理后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外排市政管网。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过程中中频感应电炉、再生机、混砂机、抛丸机、振动落砂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机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距离衰减、车间隔音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1)炉渣、废钢丸、废砂轮: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浇冒口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炉重新利用。 (3)收尘灰:集尘灰中主要含有细砂、固化树脂、金属粉末等,收集后回收利用。 (4)生活垃圾: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5)废包装桶:废空桶集中收集后由原料供给厂家回收利用。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风险防范措施 设置化学品存储区域,区域内设置30cm高围堰,地面用环氧树脂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存储化学品等发生泄露。 2.卫生防护距离 1#厂房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经现场踏勘,满足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17年12月25日~12月26日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生产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布点监测。验收期间工况满足验收监测要求,监测结果如下: 4.1废水监测结果 芜湖市华邦流体科技有限公司竣工验收监测期间,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经监测,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4.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点有组织烟尘监测结果排放浓度《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表2 中二级标准150mg/Nm3要求。有组织粉尘监测结果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验收检测期间,监测点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测结果最大浓度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东、南、西昼间、夜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4.4固废处置情况 项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炉渣、废钢丸、废砂轮、收集灰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浇冒口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炉重新利用;废空桶集中收集后由原料供给厂家回收利用;目前项目阶段性建设未设置机加工工序,不使用切削液、润滑油,不产生危险废物。 五、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固废妥善处置,满足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成员认为芜湖市华邦流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供水行业流体产品系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公司承诺 1.定期对各项环保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完善更换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各类标识。 附:1.参会人员签到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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