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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公主泉饮用水有限公司天天一泉弱碱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2月5日,公主岭市公主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公主岭市公主泉饮用水有限公司天天一泉弱碱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属地政府(公主岭市环境保护局)、工程建设单位(公主岭市公主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吉林博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18年2月5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企业在公主岭市黑林子镇林西三村公永路南侧实施本次项目,项目厂区为西南至东北走向,项目西北侧为公永公路,项目东北侧为德胜塑胶有限公司,项目东南侧为农田,项目西南侧为村路,隔路15m外有9户居民房。项目所在地为农村地区,租用已建成厂区作为本项目厂区,所在地及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审批规模为年产2万吨弱碱水,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吉林博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公主岭市公主泉饮用水有限公司天天一泉弱碱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该项目废水储水池中的污染物pH、CODcr、BOD5、氨氮、SS浓度平均值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限值要求,单项次达标率均为100%。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1.05MW燃煤锅炉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项次达标率为100%。 (三)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 (四)固废 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物主要为包装工序产生的罐装桶(塑料)、纸质商标、标签等废弃包装物,产生量为1t/a,送废品收购站统一处理;锅炉炉渣为150t/a,用作农家肥或外卖肥料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t/a,收集于垃圾箱中,由建设单位送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5t/a,废过滤器滤芯0.5t/a,在完全消耗之前由北京天天一泉净水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并更换。 (五)总量 本项目环评将废气中SO2、氮氧化物作为总量控制因子,并给出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即SO2:0.35t/a,NOx:0.51t/a,该指标应上报公主岭市环保局并得到批准。根据本次验收调查情况,该项目SO2排放0.07t/a、NOx排放0.26t/a,满足总量批复要求。 三、结论 公主岭市公主泉饮用水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落实了白城市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同时企业落实了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本工程施工期、运行期间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与环评报告表的预测分析结论基本一致。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据此,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具备了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四、建议和要求 1、加强生物质锅炉及除尘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2、建议秋冬生产废水排入厂内贮存池暂存,用于春季灌溉; 3、布袋除尘器进口烟道上应设置采样口,日常监测计划应对布袋除尘器实际去除效率进行监控。 公示期:2018年3月15日-2018年4月3日 举报电话:18604336451 公示地点:http://www.eiafans.com;公主岭市黑林子镇林西三村公永公路南侧(公主岭市公主泉饮用水有限公司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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