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禄丰阳光医院建设项目现状评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2015.9.1),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禄丰广通阳光医院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 禄丰阳光医院占地面积为1200㎡、建筑面积3000㎡,包括门诊楼(建筑面积750㎡)、综合楼(建筑面积1050㎡)、住院楼(建筑面积900㎡)和食堂(建筑面积300㎡),设置床位49张,日门诊接待能力10人·次/天。 二、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禄丰阳光医院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主要为噪声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和固体废物影响等。噪声影响主要表现为污水处理站水泵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大气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为项目外排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的影响;固体废物影响主要医疗固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 2、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将水泵、变压器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室内,并安装降噪装置;检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进行高空排放,车辆尾气和恶臭气味属于无组织排放;检验科特殊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其他医疗废水一起进入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至项目北侧的旧庄河;医疗废物使用黄色医疗废物袋进行装袋集中存放于新建的医疗废物暂存间(3m2)然后委托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定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放置于项目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然后定期运往临近旧庄村垃圾处置点集中处置,化粪池污泥经过消毒后定期清掏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过消毒后定期清掏无害化处置。 请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提出意见或要求,为环境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发送公众参与表或回函、来电。 建设单位:禄丰阳光医院 建设地点:禄丰县广通镇大旧庄街 联 系 人:殷波 联系方式:13769309912 环评单位名称: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学东 联系电话:13987820519 邮 箱:1981166367@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中路11号九龙太阳城2幢106 邮 编:442000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20日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特此公示! 禄丰阳光医院 2018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