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13722895910 于 2018-7-14 16:24 编辑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灵寿县留洋矿产品加工厂加工彩砂项目竣工验收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简介
(一)建设单位:灵寿县留洋矿产品加工厂
(二)项目名称:加工彩砂项目
(三)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13730128866
(四)工程性质:新建
(五)所属行业: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六)建设地点:灵寿县留洋矿产品加工厂加工彩砂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龙田沟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8'07.02",北纬38°28'23.22",本项目东侧为农田,西侧为矿石加工厂,北侧为矿石加工厂,南侧为农田。
(七)项目规模:年产彩砂20000吨
(八)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占地3333.35m2,建设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室及辅助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九)定员及编制:项目劳动定员5人,全年生产300天,两班倒,每班工作8小时。
二、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7月14日-2018年8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属真实姓名,单位需盖公章。[/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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