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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暂行办法》等规定,建设项目应征求所在地单位和居民对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场址分二部分,其中住院及临床科研试验楼、门诊综合楼和辅检综合楼位于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85号的原吉林日报社;科研楼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创举街155号的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高新院区。 项目概况: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项目建设5个中心及研究方向:创新医药公共服务中心、中药新药及健康产品研究中心、长白山药用资源药效物质基础研究中心、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研究中心、中医药防治区域多发常见病研究中心。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55200.98平方米,设置床位550张,年运营365天。建设内容包括:改建住院及临床科研试验楼9层,建筑面积27089.02平方米;改建门诊综合楼8层,建筑面积8812.39平方米;改建辅检综合楼5层,建筑面积11389.44平方米;改建科研实验楼10层,建筑面积7910.12平方米;扩建污水处理设施用房1栋,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新敷设排水外网200米。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现场踏勘、走访相关部门,开展公众参与公告,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2、主要内容 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和污染物排放状况分析,确定项目建设和运行后的各类污染物排放量;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针对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监测管理计划;以“总量控制”为原则,从环保的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评价;对项目污染治理方案及选用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可行性论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群众对本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建项目有何意见或建议,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予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745号 联系人:王英奎 联系电话:18943188877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中海紫御东郡沿江50号网点 联系人:孙工 电话:13384407234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201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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