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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年 第9号告),现将《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综合门诊楼建设项目》、《济宁天正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新上喷漆房建设项目》及《济宁市金典彩印包装有限公司16.2万t/a包装装潢印刷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1: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综合门诊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 项目单位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3805305803 项目2:新上喷漆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济宁天正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605478973 项目3:16.2万t/a包装装潢印刷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济宁市金典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653758365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07月15日-2018年08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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