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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废水10000m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废水10000m3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肇庆市封开县平凤镇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 项目性质:新建 工程规模: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污水处理厂拟建总规模1.0万 m3/d,其中生活污水5800 m3/d,工业废水4200 m3/d;总规划占地面积约30亩;规划服务范围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拓展区的起步区,约5平方公里。 项目投资:5989.43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联系人:朱经理 电话:0758-6689669 联系地址:肇庆市封开县平凤镇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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