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悠悠星辰丹娜 于 2018-8-22 17:40 编辑
汕头市龙湖区鼎隆装饰材料商行石材制品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集公示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汕头市龙湖区鼎隆装饰材料商行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111号)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主要内容 汕头市龙湖区鼎隆装饰材料商行拟于汕头市龙湖区南山居委南山工业区A8座投资建设石材制品加工项目。本项目在已建成厂房中进行建设,主要从事石材制品的加工制作。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可以将各污染因素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111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附3-2号 联系电话:023-70702500(杜工)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汕头市龙湖区鼎隆装饰材料商行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南山居委南山工业区A8座 联系电话:13929666669(李工)
公示单位:汕头市龙湖区鼎隆装饰材料商行 日期: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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