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华信环保咨询 于 2018-8-22 20:08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东莞贝兰克机电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业主单位、报告编制单位(东莞贝兰克机电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东莞精准通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东莞市生源五金经营部)组成。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东莞贝兰克机电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北部工业城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园第七栋建设,主要从事锂电池包、马达、园林机具设备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锂电池包47000包、马达25000台、园林机具设备100套,增设自动沉浸机、绕线机、同轴剥皮机等设备。项项目占地面积1494㎡,建筑面积448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贝兰克机电有限公司于2017 年8月委托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东莞贝兰克机电有限公司(二次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9月7日取得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17】9857号。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整体验收验收(验收范围只包括废水和废气治理措施)。 四、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项目与原环评并无发生重大变化。 五、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 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经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的零星废水回收单位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因此,项目改扩建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改扩建后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废气 项目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不设员工厨房,故无厨房油烟和火烟的产生和排放。 项目焊接工序废气切实加强车间机械通风降低其影响,对周围影响较小。 项目焊锡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 项目注塑工序废气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 项目浸漆、烘烤工序废气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改扩建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改扩建后所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六、结论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2日-2018年9月18日(项目相关资料见附件)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13712375451 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北部工业城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园第七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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