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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大粮食仓储设备年产2万台机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河南明大粮食仓储设备年产2万台机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河南明大粮食仓储设备年产2万台机械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虞城县界沟镇工业园区 2、建设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项目租赁虞城县界沟镇工业园区厂房8000平方米,办公楼500平方米,职工宿舍1000平方米,原料仓库1500平方米;工艺流程:进铁原材料—分割—焊接—喷漆—冷却—成品;主要设备:成型机、切割机、电焊机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焊接废气、切割烟尘、喷漆废气、喷漆自然晾干废气及食堂油烟等。其中焊接废气和切割烟尘均经集气罩进行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和喷漆自然晾干废气经统一收集后进入“喷淋塔+UV光催化氧化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出。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肥田。 (3)噪声: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折弯机、剪板机、锯床、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废金属下脚料、焊接烟尘均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各项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5)环境风险: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后,项目风险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其潜在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的内容要求。 (3)工程采取的污染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6、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7、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河南明大粮食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总 联系电话:13781665678 河南明大粮食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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