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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利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塑料颗粒、5000吨塑料粉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河南省利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塑料颗粒、5000吨塑料粉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河南省利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塑料颗粒、5000吨塑料粉末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省利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开封市杞县金城大道与经五路交叉口 建设性质:新建 规 模:河南省利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塑料颗粒、5000吨塑料粉末项目位于开封市杞县金城大道与经五路交叉口,总占地面积500m2,主体生产车间租赁河南省昌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北侧闲置用地。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磨粉工序产生粉尘。磨粉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排污口进入市政管网,经杞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小蒋河。
3、噪声:噪声主要来自造粒机、切粒机、风机、磨粉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隔声措施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回收粉尘、及办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更换废灯管(HW29)、废活性炭(HW49)。其中一般固废中不合格产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更换废灯管(HW29)、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袋式除尘器回收粉尘、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河南省利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塑料颗粒、5000吨塑料粉末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预测分析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不大,对生态环境的非污染影响也是局部的、有限的,可望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恢复和改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保证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的基础上,并采纳可行建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建设单位组织专门部门负责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对外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环评报告书初稿查阅方式:河南省利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详细意见您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利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婵娟 联系电话:13523067799 通讯地址:开封市杞县金城大道与经五路交叉口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工 联系电话:18736901207 邮 箱:834287928@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与经五路交叉口 河南省利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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