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长汀县晨裕食品有限公司晨裕农副产品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福建省长汀县晨裕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8月17日 相关链接:环境影响报告表 1、说明 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长汀县晨裕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晨裕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县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公示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福建省长汀县晨裕食品有限公司和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公示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删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福建省长汀县晨裕食品有限公司承诺公示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的不实之果。 公示文本在报批环保部门审查后,福建省长汀县晨裕食品有限公司和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将可能根据各方面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晨裕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晨裕农副产品加工项目 项目地址:长汀县策武镇河梁村长岭寨路12号 项目内容:项目租赁厂房4427m2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新建年加工600吨芋头生产线一条和年加工1500吨花生生产线一条。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全文链接) (2)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止。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福建省长汀县晨裕食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汀县策武镇河梁村长岭寨12号 联系人:包永前
联系方式:13685987026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字第1209号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20号河北师大科技园A座1030号
联系人:彭工
联系方式:13832379184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反映关于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7、信息发布有限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