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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废水10000m3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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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lijian 发表于 2018-9-3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废水10000m3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废水10000m3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污水处理厂拟建总规模1.0m3/d,其中生活污水5800 m3/d,工业废水4200 m3/d;,总规划占地面积约30亩,总投资5989.43万。项目的建筑物主要由生产用房(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A2/O 生化池、MBR 池、臭氧接触池、生物活性炭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及辅助建筑(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变配电间、维修间及仓库、膜池设备间、综合设备间、综合楼、在线监测房)组成。规划服务范围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拓展区的起步区,约5平方公里。
污水处理推荐采用粗格栅及泵房(一次提升)+细格栅沉砂池+EBR生化池+混合反应池+二沉池+转盘滤池+紫外消毒工艺;污泥处理工艺:推荐采用污泥机械浓缩脱水一体化工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废气: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等;营运期主要源于污水处理系统各工段产生的恶臭气体和可能的突发事故排放;
2、废水:主要是施工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雨水对建筑材料堆的冲刷对水体的污染;营运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污水厂处理废水;
3、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施工弃土,施工期生活垃圾等;营运期主要为格栅渣、污泥脱水后的泥饼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4、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期间的机械噪声,噪声级在75-90dB(A)范围内,建成营运后主要为主要来源于鼓风机、水泵等机械设备的运转噪声。
三、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
施工期粉尘影响较严重,采取洒水、遮盖及大风天停止施工等防尘措施,粉尘影响和污染程度会明显减轻,实践证明,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后,一般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对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应更新尾气净化装置,提倡使用高清洁度燃油,抑制运输车辆尾气污染。
运营期间,拟对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及脱水机房等构筑物设计为封闭加盖处理,减少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并加强厂区绿化等
2、废水:
施工期: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将由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置,严禁排入附近水体,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建材、水泥、油料、化学品等,禁止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用防雨布覆盖,必要时应设围栏,以免有害物质被雨水冲刷进入水环境。施工中的施工材料、建筑垃圾等不得就地倾倒,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指定地点,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运营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汇入本污水厂进行处理,采用粗格栅及泵房(一次提升)+细格栅沉砂池+EBR生化池+混合反应池+二沉池+转盘滤池+紫外消毒工艺。经处理后的废水污染物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体水质标准后,排入无名河沟然后汇入蟠龙河最终汇入西江。本污水处理厂自身产生废水包括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化验室废水、地面清洗水等),均汇入项目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施工期:按计划施工,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考虑远离敏感点和合理设计运输路线。
营运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必要时采取措施减震与消声,降低设备噪声;通过治理措施后可使该项目的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在施工过程中将产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开挖弃土,生活垃圾定期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处理;弃土方运至政府指定的堆放场进行堆放。
营运期:粗、细格栅拦截的栅渣多为块状固体物质,其中包括无机物质和有机物质,性状类似生活垃圾,与砂粒经过除污、压榨后作为生活垃圾外运;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应集中收集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相应的产业政策和城市规划,并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建设单位按环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建设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建设将不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是:通过网站、敏感点张贴公示向公众公布环境信息,采取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
1)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2)您对本项目开发的了解程度;
3)您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对本项目建设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的建议、要求等;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六、联系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联系地址:肇庆市封开县平凤镇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0758-6689669
七、公示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期限为本次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方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通过发送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可通过邮件或邮寄的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资料索取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20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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