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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宝印刷及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9月1日 1、说明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受漳州市金宏宝彩印有限公司 委托完成了金宏宝印刷及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县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公示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漳州市金宏宝彩印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承诺公示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删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漳州市金宏宝彩印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承诺公示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的不实之果。 公示文本在报批环保部门审查后,漳州市金宏宝彩印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将可能根据各方面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立昇石英砂选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金宏宝印刷及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项目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景山路8-1号1楼 项目内容:年生产纸盒20万个、纸袋1万个、广告单1万张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全文链接) (2)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止。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漳州市金宏宝彩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景山路8-1号1楼 联系人:陈俊金
联系方式:18159711606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15号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街道星立方广场1幢435室
联系人:王行远
联系方式:02584399216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反映关于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7、信息发布有限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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