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呼伦贝尔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海拉尔区东山组团规划二街以南,规五西路以西,规划三街以北,松林路以东。 建设单位:呼伦贝尔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实验室产生少量有害废气,通过通风橱柜、排气管道至屋顶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和冲洗废水,总排水量为949t/a,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海拉尔污水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属普通实验室,实验类型简单,产生的少量废液根据其性质设置专用容器收集在储存场所储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3、固废:主要为办公及生活垃圾,设置分类垃圾箱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至海拉尔区垃圾填埋场处理。 4、噪声:项目营运期间噪声源自水泵、风机、检测设备等。水泵、风机、检测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室内,通过房屋的隔声作用衰减。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18年6月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9月25日至28日 自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孔德龙 联系电话:15104956500 通讯地址:呼伦贝尔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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