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金恒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在景县城东开发区河北华橡管业有限公司院内投资建设了“投影仪配件生产项目”。项目已于2017年10月27日在景县发展改革创新局进行了备案,备案证号为:景发改备字[2017]333号,于2017年11月委托衡水江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于2017年12月26日以景环表[2017]154号通过了景县行政审批局的批复。 景县金恒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投影仪配件生产项目”于2018年5月投入试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的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2018年5月,景县金恒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同时景县金恒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普华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我公司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监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018年5月15日由工程建设单位、监测单位、环评单位及3名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意见。 现将验收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2018.5.16-2018.6.12 企业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50318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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