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08日,江门市蓬江区信成昊五金制品厂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保厅粤环函[2017]1945号文等相关规定,在该公司自主召开“江门市蓬江区信成昊五金制品厂金属桶生产加工项目噪声污染防治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 建设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信成昊五金制品厂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代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代表、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单位代表、监测单位代表组成(名单见验收意见)。与会人员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验收监测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查阅了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了现场勘察,经认真讨论,验收工作组基本同意“江门市蓬江区信成昊五金制品厂金属桶生产加工项目”通过噪声污染防治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特此进行公示,竣工验收报告与噪声验收意见见附件。 江门市蓬江区信成昊五金制品厂于2019年01月08日开始在环评爱好者的网站上进行了《江门市蓬江区信成昊五金制品厂金属桶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噪声验收意见的全本全文信息公开,接受监督,项目不涉及保密内容,内容无删减,公示文本与报批文本一致。公示期限为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江门市蓬江区信成昊五金制品厂联系,联系人:袁生,电话: 1392901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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