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我公司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营口华龙沥青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31.8万吨改性沥青项目 概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投资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780万元)建设年生产31.8万吨改性沥青项目。选址位于仙人岛能源化工区中小企业园经五路以东、纬七路以北地段,规划占地4000m2,拟建设沥青原料灌区2000m2,厂房200m2,仓库600m2,设备基础12基;达产后可年产SBS改性沥青120000t,废橡胶改性沥青60000t,高粘度改性沥青12000t,高模量沥青126000t。 二、建设单位:营口华龙沥青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Tel:13464790777
E—mail: yk_xjhshqxh@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国环评证甲字第1505号) 联系方式:Tel: 0411-84706151
传真:0411-84706151-821
E—mail: zhangss@dlut.edu.cn
四、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估,论证项目建设在环境方面的可行性,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要求和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 六、公众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件的方式提出。
营口华龙沥青制品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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