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S18929877856 于 2019-1-12 10:55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现将肇庆市高要区景辉铸件厂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景辉铸件厂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肇庆市高要区景辉铸件厂
建设地址:肇庆市高要区白土镇横岗村细大逻思福牌坊北侧(夏兆坚厂房)
中心地理位置坐标:北纬23°00' 27.85",东经112°34'18. 28"。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01月12日-2019年02月12日(30天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电话:15813955928 联系人:夏兆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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