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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大港房地产开发公司湖畔家园住宅小区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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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ening1987 发表于 2010-10-28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港房地产开发公司湖畔家园住宅小区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公司选址于大港官港生态游乐园内,港南路以北、港西路以西建设大港房地产开发公司湖畔家园住宅小区项目。工程总投资486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90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本项目占地面积13.37公顷,建筑面积139000 m2,主要建设高层住宅18栋(其中17层住宅9栋,11层住宅9栋),4层洋房17栋。项目于2010年10月开始建设,预计2013年10月竣工。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分为施工期和使用期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2.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主要为扬尘和噪声。
⑴ 施工扬尘
施工现场是一个排放尘埃的污染源,可在短期内明显影响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土方挖掘和车辆运输工程土、建筑垃圾、砖和水泥等建筑材料都会产生扬尘,而现场堆放的砂、土、灰、砖等建筑材料遇大风天气也会产生大量扬尘。根据同类工程现场监测,工地内扬尘浓度为0.3~0.7mg/m3。
⑵ 施工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车辆和设备冲洗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冲洗水成份相对比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有限,而且是瞬时排放;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受生活条件所限,施工人员用水标准较低,一般每人每天用水50~80L,故施工人员日均生活用水量相对较少。
⑶ 施工噪声
施工噪声贯穿全过程,施工中的土石方阶段、基础施工、结构施工和装修阶段均会产生噪声,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相关消声减振措施,使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⑷ 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等;生活垃圾主要是工地民工废弃物品,由于生活条件所限产生量很小。建筑垃圾要设固定的暂存场所,并加罩棚或其他形式进行封闭;生活垃圾要袋装收集,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做到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避免长期堆存孳生蚊蝇和致病菌,影响健康。
2.2 使用期环境影响概述如下:
2.2.1大气污染
① 居民燃气废气
本项目住宅入户数1215户,根据统计资料,用气量按30m2/户•月计算,居民燃气量为43.74×104m3/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培训教材: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介绍:每燃1000m3气,排放烟尘0.14kg、SO2 0.18kg、NOX 1.76kg、CO 0.35kg,因此本项目燃气废物中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61.24kg/a,SO2 :78.73kg/a,NOX:769.82kg/a, CO: 153.09kg/a。
②汽车尾气
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THC和NO2。本小区共设1215个汽车停车位,均为地面敞开式停车位,沿小区道路两侧分散布置自然通风,有利于尾气扩散,预计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③垃圾收集点异味
本项目住宅楼附近共设置密封垃圾箱35处,垃圾收集点1处,位于项目西北角。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部门每日将小区垃圾箱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袋装垃圾收集点在存放垃圾过程中,如不及时清运处理或发生垃圾泄漏、破袋选拣垃圾等情况均会造成异味污染。
2.2.2水污染
本项目主要的废水来自住宅用户和公建用房内产生的日常生活污水以及社区医疗服务站产生的医疗废水,产生量约为370.38m3/d。废水经小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均达到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污水经小区内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用于小区内冲厕、市政及浇洒绿地,不外排。
2.2.3噪声
①地下设备用房设备噪声(30#楼地下室消防水泵房),建设单位设计上应采用消声减振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装置,设备与基础之间必须安装弹簧减振器并垫以橡胶等,消除设备与基础之间的刚性连接,可有效降低设备振动及噪声。同时各设备间隔墙、顶板、门等均应进行隔声处理,在采取以上消声减振措施后,预计地下室设备不会对地上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②楼宇内噪声设备(高层电梯间电机设备), 电梯电机设于操作间内,本项目操作间墙体为一定厚度的减力墙,墙体隔声量可达10dB(A)以上,同时为电机配备减振座、避振喉,电机噪声经消声减振和建筑隔声后,不会对临近楼层和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③室外设备噪声(变电站,天然气调压站及换热站等), 项目配套的公共设施包括换热站、变电站及供水泵房等,独立设置,不与居民住宅相连,变电站、水泵房基换热站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约12m,源强约在70~105 dB(A),安置位置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建设单位设计上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弹簧减震器并垫以橡胶等,消除设备与基础之间的刚性连接,可有效降低设备振动及噪声。同时各设备间隔墙、顶板、门等均应进行吸声处理,在采取以上隔声减震措施后,噪声影响值低于45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④机动车噪声,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进入项目内的车辆禁止鸣笛,以保证良好的声环境质量。另外,对于机动车停车位应合理设置,避免停车位设置在居民住宅卧式的窗前。
2.2.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使用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站废弃物。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分类回收,实现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各类固体废物拟分类袋装收集, 进行综合治理,实现垃圾无害化。对于无法回收利用的垃圾要及时清理,由市容部门转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医疗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定点收集,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处置单位处理。
3、外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建设区域周边1000m范围内无大型污染型企业。经分析可知,项目主要污染源为道路交通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及道路两旁绿化带及项目内绿化措施降噪,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较小。
4、需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 加强绿化建设,选择具有防尘功能的速生树种。
② 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经小区内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用于小区内冲厕、市政及浇洒绿地,不外排。
③ 小区应及时清运垃圾,特别是夏季气温高,瓜皮果壳等有机成分较多时,更应科学安排垃圾收集和运出时间,必须做到垃圾当天收集,当天运出。
④ 项目区域内的箱式变电站箱体、顶板、门等均应进行隔声处理,变电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
⑤ 项目沿路一侧应设置绿化树木防护带,不仅可起声障作用,而且绿化树木能有效地吸收对人听觉器官危害最大的频率;绿化带对交通噪声的降噪作用十分明显。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工程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6、其它说明
以上仅为向公众公布的大港房地产开发公司湖畔家园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略情况,如果公众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结论,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时间为2010年9月11日至2010年9月20日,共10天。
a、 传真:(022)65358121
b、 网络:tjqc818@163.com

7、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说明
为广泛征求广大公众对大港房地产开发公司湖畔家园住宅小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与环保有关),公众可通过① 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② 电话反馈;③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根据需要进行反馈。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2010年9月11日至2010年9月20日,共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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