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宏明机械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年产8万套离合传输系统壳体及冲压件) 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与东环城路交汇处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资金规模为9359.59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4924m2,总建筑面积约为18277.89 m2。本项目主要产品为离合传输系统壳体及冲压件,年产8万套。 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要求,可直接排入城市下水管网,经截流进入长春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二级标准后排入伊通河;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餐饮油烟,在厨房内安装处理效率为75%以上的静电除油烟设施,再经排气筒排出室外,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中型餐饮业标准,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轻微;本工程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生产设备,根据类比调查,其声级值范围在70~85dB(A)之间,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以降低噪声,至厂界处噪声满足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本项目固废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垃圾及生产中废料,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工人定时清运并进行集中填埋处理,金属废料可集中收集,定期卖与废品收购站,废机油、废乳化液全部由企业妥善收集,并且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部门定期进行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春宏明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与东环城路交汇处 联系人:王经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电子邮箱:hengsheng_hqf@126.com 联系人:何女士 五、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六、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⑴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建议和意见 ⑵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⑶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众参与自2010-10-07起,2010-10-2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