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金铺停车区加油站主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保部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规定,现将马金铺停车区加油站主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马金铺停车区加油站主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要 马金铺停车区加油站主站建设项目位于昆明市黄马高速公路马金铺LK2+050左侧,地理坐标为北纬24o47′29.25″,东经102o49′53.03″。项目场地北面为黄马高速公路,南面为大营村村民,西面为马金铺拟建服务区,东面为空地。马金铺停车区加油站主站建设项目于2017年9月30日开工建设,至2018年1月1日建成投入运行。项目实际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8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0.13%。 (三)建设单位:云南晟同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芝轩 电话:13888667709 (四)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昆明绿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传真:0871-64578731 Email:1448122843 @qq.com (五)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马金铺停车区加油站(主站)建设项目工程按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接到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问题举报,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经过反复核对检查,环评报告提出了11条环保措施,目前建设单位已落实的有11条,占全部环保措施的100%;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的主要批复意见共11条,已落实的有11条,占全部环评批复的100%。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保对策措施均得到了妥善落实。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审议后认为,马金铺停车区加油站(主站)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基本上做到了《环评报告表》和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批复要求,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并正常运行,各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一致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要求和建议 继续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建立操作台账,保证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项目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八)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19年1月31日-2019年3月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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