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遇楠呈祥 于 2019-2-11 16:16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辖内6座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6座加油站项目清单如下: (1)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察布查尔县都拉塔口岸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2)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察布查尔县扎格斯台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新源县则克台镇伊钢加油站建设项目; (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尼勒克县种羊场加油站建设项目; (5)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尼勒克县克令乡加油站建设项目; (6)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霍城县界梁子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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