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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达拉特旗新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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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hphphb2018 发表于 2019-3-25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nmhphphb2018 于 2019-3-25 21:51 编辑

公  告
达拉特旗新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已于2005年6月竣工投产,并通过了环评验收。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予以公示。任何团体及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辐射处举报。举报电话:0471-4632459。
公示期:自2019年3月25日起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477- 8596066

附件: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2、验收意见

 楼主| nmhphphb2018 发表于 2019-6-24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春坤山500千伏变电站扩建第3组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公示

为提高包头后山地区供电能力,满足地区电网供电可靠性,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拟建春坤山500千伏变电站扩建第3组主变工程。
2019年3月,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于2019年6月完成编制、技术审查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公众参与说明予以公示,公示期自6月14日起。
联 系 人:李江
联系电话:0471-6227848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

附件:1、春坤山500千伏变电站扩建第3组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2、春坤山500千伏变电站扩建第3组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公示材料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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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nmhphphb2018 发表于 2019-6-24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春坤山500千伏变电站扩建第3组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春坤山500千伏变电站扩建第3组主变工程
项目概要: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境内,包括以下主要建设内容:
1、春坤山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本期春坤山500kV变电站站内预留区域扩建主变压器1组(1号主变),容量750MVA,同时扩建相应主变三侧进线间隔,500kV侧无新建出线,共建设1台500kV断路器。220kV侧建设1个主变进线间隔。建设1台断路器。1号主变35kV侧建设PT、2组60MVar电容等。
本工程在变电站原有围墙内预留用地内建设,不新增征用地。
春坤山500kV变电站站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北40km固阳县金山镇前南岔沁村境内,进站道路从站区西侧砂石路接引,长度700m。变电站已于2013年06月建成投运。
二、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建设期主要影响是粉尘、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及生态破坏。施工现场安排专人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运输车辆设置篷布遮盖,散装物料的临时堆存点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施工现场中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前期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站内集中分开存放,及时清理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碾压、占用土地,严格限制施工范围,严禁破坏站外植被,施工期结束后,尽快对站内绿化。采取各项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本工程建设符合当地规划,建成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明显,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只要项目建设方能够在施工期、营运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减缓到最小。因此,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可自行下载本项目环评报告书(附件1),或通过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评价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形式:公众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附件2),通过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时效及联系方式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联系电话:0471-6227850        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71-3250330(呼和浩特市办事处)


附件1:环评报告书初稿
附件2:公众意见表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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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nmhphphb2018 发表于 2019-6-24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  告
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局承建的《准格尔旗海子塔110kV变电站扩建2号主变输变电工程》已于2018年4月竣工投产,并通过了环评验收。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予以公示。任何团体及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辐射处举报。举报电话:0471-4632459。
公示期:自2018年12月4日起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477- 4298433。
附件: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本工程建设内容:本期扩建1台63MVA主变,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将原海京110kV、原北海110kV线路、原海伊110kV线路依次向东调整1个出线间隔,改造线路长约为0.8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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