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净化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纳米净化材料项目 (2)建设单位:巴中天瑞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创业路53号 (4)所属行业: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5)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创业路53号,租用巴中市永泉净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厂房2000m2,新建4条轮胎低温裂解生产线,采用微负压低温裂解工艺年处理废旧轮胎2.1万吨,年生产碳黑7140吨,钢丝2730吨、裂解油8820吨。 二、建设单位概要 (1)单位名称:巴中天瑞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创业路53号 (3)联 系 人:丁总 (4)联系方式:15620463616 三、评价机构概要 (1)单位名称: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614号 (3)单位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11号九龙太阳城2幢106 (4)联 系 人:钟工 (5)联系方式:028-8500402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具体工作程序:评价机构接受任务委托后,组织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之后进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明确保护的环境目标;通过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识别,筛选评价因子,确定污染源强;通过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及生态质量现状;按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预测和评价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做出项目是否环境可行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形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包括: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对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电子版及纸质报告查阅 (1)征求意见稿的电子版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到建设单位查阅相关纸质版报告。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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