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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金科途鸿置业有限公司 大足·金科中央公园城一号地块(G10#至G13#楼高层、G12、G13底商及M2#门岗)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信息公示说明 我公司大足·金科中央公园城一号地块(G10#至G13#楼高层、G12、G13底商及M2#门岗)项目工程已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于2019年4月18日通过专家组现场检查和验收报告的审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验收报告文本详见附件。 (一)验收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足·金科中央公园城一号地块(G10#至G13#楼高层、G12、G13底商及M2#门岗)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总投资:2138万元 (4)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圣迹西路222号 (5)建设单位:重庆市金科途鸿置业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重庆大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环评编制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次验收:大足·金科中央公园城一号地块(G10#至G13#楼高层、G12、G13底商及M2#门岗)。G10号楼:19475.01平方米(地上34层),G11号楼19475.01平方米(地上34层),G12号楼20628.08平方米(地上29层),G13号楼21578.72平方米(地上30层);G12、G13商业6662.98,M2门岗建筑面积14.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834.52平方米。绿地率35.02%;容积率3.196,建筑密度29.54%;投资金额2138.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 (9)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重庆市林康环保有限公司 (二)验收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建设完成,目前尚未入驻;现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毕。工程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项目所在地点、建设总规模、使用功能与环评一致,建筑物总平面布局及住宅楼楼高调整均在规划指标允许范围内。 (三)环保手续完成情况 项目在方案设计阶段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完善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主体工程建设时同步完成了相应环保设施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 (四)环保设施建成情况 工程主体建设时,已经同步开展环保设施的建设,目前,住宅均设置双层中空玻璃隔声;项目内G12、G13商业均已修建商业专用烟道。较好地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各项设施建设较好,基本符合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要求。 (五)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报告和现场检查结果看,项目本次验收范围各项环保设施建设到位,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工程建设期间,未发生重大污染和环保投诉事件。现有环保设施能符合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处置要求,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并通过专家验收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验收信息公示期限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报告文本公示请通过“环评爱好者(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进行自主查询 重庆市金科途鸿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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