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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砂石采集加工及水泥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砂石采集加工及水泥制品制造项目 项目概要:元江县信良砂石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拟在元江县曼来镇曼来社区水塘村斜对面南溪河中下游水塘村段,石膏箐与南西河交汇段段进行河道采砂,在水塘村斜对面南溪河中下游水塘村段进行砂石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的4.8%。新建2条采砂生产线、1条洗砂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加工砂石10万m3。1条水泥制品生产线,年产空心砖5万块、水泥管1万根、仿青石3万块、免烧砖10万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项目为了完善环评手续,元江县信良砂石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砂石采集加工及水泥制品制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砂石采集加工及水泥制品制造项目 所在地: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曼来镇曼来社区水塘村斜对面 联系人姓名:唐勇 联系人电话:13987731989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思妤 联系人电话:1398773578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单位拟在工程所在地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表格、文本公示等形式发布公告,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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