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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万宝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玉石矿500t/a、菱镁矿15万t/a)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岫岩满族自治县万宝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玉石矿500t/a、菱镁矿15万t/a)扩建项目需进行公众参与,现向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公布项目基本信息,以便于征求公众意见,为此,该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将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万宝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玉石矿500t/a、菱镁矿15万t/a)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矿区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中部,岫岩县城北47km处,行政区划隶属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乡大甸子村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3°16′35″,北纬40°30′35″ 建设内容:开采玉石矿500t/a、菱镁矿15万t/a,玉石矿服务年限为5.09年,菱镁矿服务年限为22.67年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万宝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洪阁 联系电话:13804924514 3.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4156162441-825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研究--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相关部门评审--上报环保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评价单位调查项目区域环境状况,收集相关资料,了解项目的工程特征、项目概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工程分析,预测分析项目建设运行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根据工程产污特点,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结合公众参与调查意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给出评价结论,论证该项目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填写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项目单位、环评机构或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岫岩满族自治县万宝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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