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绿藤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绿藤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定制家具10000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闸黎湖工业区 建设单位:佛山市绿藤家具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19.07.03-2019.07.31)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库慧芳 联系电话:13318361588 佛山市绿藤家具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6月28日,佛山市绿藤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定制家具10000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佛山市绿藤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定制家具10000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闸黎湖工业区,地理位置中心坐标:113.094946°E,22.919108°N,项目占地面积3509平方米,建筑面积14036平方米。项目由佛山市绿藤家具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主要从事木质家具制造,年产定制家具10000件,包括床3000件、柜子1500件、沙发600件、餐桌900件、餐椅2200件、书桌900件、梳妆台900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绿藤家具有限公司委托,在2018年5月完成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8年7月20日通过了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原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文号为顺管环乐审[2018]第0274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按《佛山市绿藤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定制家具10000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不设饭堂、宿舍,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洗手废水、冲便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纳入乐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九沙涌,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一级B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气 项目夹木和实木在开料、钻孔、打磨、锣制、雕刻等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颗粒物。粉尘经过中央集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本项目木质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吸塑、喷胶、冷压工序在生产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口排放。本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来自车间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的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0~85dB(A)之间。建设单位应采取各项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并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项目边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一般工业固废(木料边角料和木质粉尘渣、布料边角料、皮革边角料)分类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废胶水包装桶)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体废物经上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后,可将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排放情况:监测结果表明,佛山市绿藤家具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佛山市绿藤家具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区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闸黎湖工业区,其厂房为租赁已有厂房,生产设备购买后安装调试后置于厂房内后可直接生产,故不涉及施工期建设。施工过程主要是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没有基建工程,因此施工期基本不存在大型土建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由于设备运输、安装时产生的噪声等。 六、验收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佛山市绿藤家具有限公司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经监测,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噪声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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