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驯龙镇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工程由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17〕553号批准建设,该项目已于2018年10月建设完成,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有关精神和规定,2019年7月3日安岳县驯龙镇初级中学开展了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成立了验收小组并实地查看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 安岳县驯龙镇初级中学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了安岳县驯龙镇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会上,查阅了关于新建学生宿舍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等相关资料,相关人员汇报了验收有关情况,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安岳县驯龙镇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工程位于安岳县驯龙镇初级中学内,本项目规划用地1100.00m2、扰动地表面积1100.00m2,新建学生宿舍,并配套相关设备设施。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时间为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 安岳县水务局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表中阐明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100.00m2。经核定,通过对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的实际情况调查与相关征占地资料查阅,本工程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100.00m2,与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一致。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项目的主体设计单位将水保审批的水土保持设施和投资纳入后续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相应章节中,配合水土保持措施的完善及为下一步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四)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实施了排水工程、临时工程等措施,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投资较好落实,水保方案批复的总投资为15.82万元,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14.61万元。 本项目在实施工程中基本的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已完成的各项水保工程质量总体优良,水土保持设施总体上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条件,达到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至2019年7月10日止。 (六)联系方式 安岳县驯龙镇初级中学 联系电话:15378656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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