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亿鑫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固始县亿鑫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中咨华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固始县亿鑫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置:河南省固始县丰港乡204省道南三兴米厂院内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065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储存区、生活办公区等,并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及环保设施等。生产车间内容设置有破碎机、造粒机、切粒机等产品加工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固始县亿鑫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付总 联系电话:15839732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经理 联系电话:1895161950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固始县亿鑫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17日 附件: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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