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暨门诊病房综合楼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暨门诊病房综合楼改扩建项目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暨门诊病房综合楼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新宾县新宾镇肇兴路80号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现占地面积18610平方米,编制床位500张,年门诊量13.2万人,收治住院1.49万人次。现有门诊楼、住院部、感染科楼、检验楼、变电所、锅炉房与污水处理设施。本次改扩建拆除现有门诊楼,新建门诊病房综合楼,并增加锅炉房供热锅炉容量,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医院当前拥有固定资产4516余万元,拥有各种医疗设备130余台(件),设备资产总值3400万元。本次改扩建总投资6362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新宾县新宾镇肇兴路80号 联系人:李斌 电话:139413031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