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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30万只黑羽乌鸡标准化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文山州环境保护局的要求,对砚山县30万只黑羽乌鸡标准化养殖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砚山县30万只黑羽乌鸡标准化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砚山县30万只黑羽乌鸡标准化养殖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位于砚山县盘龙乡翁达村委会长菁村小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4°23'14.03",北纬23°27'41.4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亩,其中鸡舍:9900平方米,育雏鸡舍:1350平方米,蛋库房:1400平方米,饲料加工房:1000平方米,粪场:1200平方米,生活区:1000平方米,办公区:800平方米,地面硬化:1500平方米,年存栏30万黑羽乌鸡。 砚山县云砚养殖专业合作社乌鸡养殖场原计划年养殖乌鸡30万只,并且填报了《砚山县黑羽乌鸡标准化养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8年7月9日在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网上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号为201853262200000144。 (三)建设单位:砚山县云砚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陆云 电话:13404940019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工 电话/传真:1872518453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初步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范围;(2)进行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验证、分析和评价;(3)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验证和分析,并对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有效性、适用性进行评价,提出需要补充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4)采取信息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及分析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5)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明确的建设项目后续运营对环境影响变化趋势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包括:(1)被征询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2)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3)您认为该项目运营多年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能否接受;(4)您认为该项目运营多年对本地区环境是否发生较大改变,减水河段是否发生断流现象;(5)您对本项目所持态度;(6)您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上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公众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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