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27西曹线延津至封丘段改造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省道227西曹线延津至封丘段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介
拟建省道227西曹线延津至封丘段改造工程起点位于小谭乡大谭村东省道S227西曹线处,在延津县西侧,与延津县西环路平面交叉后折向南,与省道310魏桥线相交后折向东,与延津县东干道相交后折向北至原省道227西曹线平面相交后,继续沿西曹线向东南方向至封丘县西侧折向南,与省道311赵原线平面交叉,继续向南至县城西南侧折向东与省道219永定线相交,继续向东,终点止于封丘东环与省道227平面交叉处。路线全长32.61km,双车道二级公路,路基宽17米,路面面积456.64m2,设计时速80km/h。本项目为二级公路改造工程,只在老路上进行补强,不加宽路基路面,不存在新增占地和拆迁。总投资1.4589亿元。
二、环境影响概述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主要为:施工作业过程产生的扬尘;沥青在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道路施工过程中燃油机械排放的污染物CO、NO2、THC等。营运期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包括CO、NOx和THC ,通过采取严格尾气监测、及时疏导交通等预防措施后,能够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及对外环境的影响。
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对施工区附近的地表水体有轻微的影响;工程施工对区域饮用水源影响很小。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是路面径流,径流中主要污染物来源为过往车辆滴洒或泄漏的石油类。暴雨径流是运营期产生的非经常性污染。
声环境影响分析:公路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根据工程特点,建设初期的路基土建阶段噪声影响容易发生扰民现象,施工期应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方式。公路营运后,噪声源主要为行驶车辆产生的噪声及由于公路路面平整度等原因,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振动所产生的噪声。
生态环境:在施工期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表现在毁损植被、占用农田、引起水土流失、造成农业减产和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景观破坏等。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拆迁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道路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道路上的尘土,产生量很少 。
三、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施工期间对易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减少扬尘。施工时在堆垛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滑剂使材料稳定,并采取加盖蓬布等遮挡措施;配备洒水车,对沿线施工便道和进出堆场的道路经常洒水。营运期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在公路两侧种植多层次的绿化林带,并选用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吸附能力强的树种,以期达到吸附净化汽车尾气、扬尘的作用。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营地尽量租用当地民房,可以利用附近村民的旱厕,粪便用于堆肥,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降尘或灌溉,不外排。营运期污水主要为路面径流和暴雨径流。暴雨径流是运营期产生的非经常性污染,主要是暴雨冲刷路面,但在进入道路两侧边沟和集水槽后,经过雨水的稀释、沉淀、自净等一系列过程,污染物浓度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因此,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施工期间,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在运输路线穿镇过村时,做到减速慢行和禁止鸣笛。营运期受噪声影响主要减缓措施为:道路两旁设置绿化带,临近道路房屋设置隔声窗,调整临路一侧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生态保护建设方案:施工营地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对施工期间的临时占地,应将原有地表层耕作的熟土推至一旁堆放,待施工完毕后,再将这些熟土推至恢复原有表层,以利以后耕作。对沿线河流、沟渠施工时,施工弃渣及弃土应运到指定地点。营运期加强绿化和水土保持措施,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立即恢复植被或复垦。
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市生活垃圾回收站集中处理,对工程弃渣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营运期加强路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公路的建设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交通运输状况,改善投资环境以及促进地区间交流具有巨大的作用。项目建设的会对沿线环境带来影响,但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开发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在严格执行工程环保措施,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公路建设路线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新乡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胜利中街298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373-2028904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371-65826709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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